中国经济实验研究院城市生活质量研究中心在2011年举办的第五届“中国经济增长与周期论坛”上,首次发布了中国30个城市生活质量指数,在国内引起了很大反响,并引起了国际同行和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的关注,国内多家媒体均对本次调查进行了深入报道和解读。2012年,研究中心对城市生活质量进行了追踪调查,本报告是2012年对中国城市生活质量调查的结果。 中国城市生活质量体系(CCLQI)分为两个部分:主观满意度指数体系和客观指数(社会经济数据)体系。主客观指数分别包含五个方面的细分指数,即生活水平、生活成本、人力资本、生活保障(或社会保障)、生活感受,它们分别反映了城市生活质量的某一特定方面。就主观满意度指数而言,5个细分指数中的生活水平指数细分为收入现状和收入预期两个方面;生活保障(或社会保障)指数细分为医疗保障和安全状况两个方面;生活感受指数细分为生活节奏和生活便利两个方面。客观指数在设计上保持了与主观指数的一致性,5个客观分指数共涵盖了20个社会经济指标,基本上涵盖了我国城市生活的各个方面,所有指标均来自官方公布的权威数据,保证了指数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调查结果表明:城市生活质量主观满意度总体水平比2011年有所提高;但两个“反差”依然存在;高生活成本拖累了城市生活质量满意度的提高;房价上涨预期成为城市生活成本继续上升的隐忧;城市规模过大可能不利于生活质量的提高;东部地区城市生活质量客观指数总体上要高于中西部地区。政府应有效遏制城市生活成本上升,稳定房价和物价水平,管理好通胀预期,控制过大的城市规模,这些都是提高生活质量的关键。 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政府需要做好几个方面工作:控制和降低生活成本,提高居民收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城市规模;改革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关键词:城市生活质量 主观满意度指数 客观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