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的基础——农业的社会学特性与政府责任》一书从农业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出发,分析了人类对农产品需求的必须性和农业的多功能性,论证了农业的公共产品性、基础性和社会性。农业地位并不随其在国民经济总收入中所占比例的降低而下降,相反,经济社会越发达,国家对农业的重视程度越高,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也就越大。
农业安全和农业发展是政府的重要责任。为了实现农业安全的目标,政府要通过农业制度和农业政策协调农业发展与农民利益的关系。只有让农民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得到好处,农民的社会地位才能确立,积极性才能发挥,农业发展才能持续,农业安全才能得到保障。在诸多制度与政策措施中,农业基本经营制度是基础。理论和实践都证明了这样一条规律:农户经营是最适合农业特点的经营方式,只要农业生产特点不变,这一适应性就不会发生变化。对于农户经营的种种弊端,可以通过发展家庭农场、进一步形成农民合作组织等途径加以克服,而不能采取消灭农户由其他经营主体取而代之的办法。政府对农业的各项补贴制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以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政府支持农业的常用手段。政府的农业支持与保护措施可以通过家庭农场和农业组织发挥更有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