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名: | 中国功能性分配格局变迁研究:1978~2008 | ||||
英 文 名: | Study on the Changing of Functional Distribution Pattern in China:1978-2008 | ||||
作 者: | 李清华 | ||||
I S B N: | 978-7-5097-6394-0 | ||||
丛 书 名: | 河南大学经济学学术文库 | ||||
关 键 词: | 中国 研究 国民收入分配 1978~2008 分配格局 |
在国民经济循环中,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是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分配是其中的关键环节之一。国民收入分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功能性分配和规模性分配。前者研究国民收入总量在各类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分配比例是否协调,这也是本书的研究对象。简单地说,功能性分配就是研究国民收入(GDP)在居民、企业、政府等机构部门之间的分配比例及其变动规律。
我国功能性分配格局在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较大的起伏。1978~1990年,根据省际收入法GDP的核算数据计算,劳动收入份额有明显上升,从49.66%上升到53.42%,增加了3.76个百分点。1995年之后,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发生了逆转,1995~2007年,劳动收入占GDP份额从51.44%下降到39.74%,减少11.70个百分点。国内学者普遍认为这表明居民部门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的地位明显恶化,是资本对劳动的侵蚀,或者说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形成了“强资本弱劳动”的格局。但对于1995年以来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动原因,近年来学者们有不同观点。白重恩(2009)首先注意到2004年我国收入法GDP统计口径发生了变动,他认为我国劳动收入份额下降主要是统计口径的变动和产业结构转型导致的,并不意味着资本侵占劳动。张车伟、张士斌(2010)依据统计口径调整之后数据计算的结果,认为我国劳动收入份额长期以来处于低水平稳定状态,并称之为中国经济的“非典型”特征。华生(2010)对比联合国定义的劳动者报酬口径发现,如果采用联合国推荐的统计口径,“1990年以来中国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并未下降,反而一直在稳定攀升。”因此,自1978年以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功能分配格局的变动程度及原因似乎成为一个扑朔迷离的问题。本书以此为研究对象,试图回答的核心问题是:我国在1978~2008年劳动收入份额的真实变动幅度是多少?主要影响因素是什么?
为了剔除2004年统计口径的变动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本书对收入法GDP数据中的劳动报酬分别采用三种口径进行了调整,即自我雇佣者的混合收入全部计入劳动报酬、混合收入2/3计入劳动报酬、混合收入全部计入资本收入(分别简称宽口径、中口径、窄口径劳动报酬)。根据三种调整结果,我国的劳动收入份额变化趋势基本相似:2007年与1995年相比,调整前的劳动收入份额下降了11.7个百分点,采用宽、中、窄口径时劳动收入份额分别下降了6.32个、4.88个、1.00个百分点。另外,根据修订后的资金流量计算得到的劳动收入份额在此期间下降幅度为4.66个百分点,它与中口径的劳动收入份额下降4.88个百分点接近,这应该是该期间我国劳动收入份额比较真实的下降幅度。因此,我国的劳动收入份额自1995年尤其是2002年以来的下降趋势应该是毋庸置疑的,而不是华生所说“稳定攀升”。
1978~2008年是我国工业化进程的重要阶段,第一产业比重大幅度下降,第三产业比重则明显上升,由于三次产业之间的劳动收入份额相差很大,产业结构的变动对劳动收入份额有着重要影响。本书把1978~2004年全国劳动收入份额的变动分解为产业间效应和产业内效应,发现:在整个1978~2004年,产业结构转型的因素一直使得劳动收入份额下降,但在1998年之前产业内效应使得劳动收入份额上升,两者部分抵消后,全国劳动收入份额微升了1.26个百分点;自1998年之后,产业内效应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方向也由正转负,与产业结构转型的负向影响叠加在一起,使得整体劳动收入份额在1998~2004年下降了2.82个百分点。因此,在整个1978~2004年劳动收入份额实际下降1.56个百分点。也就是说,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主要受产业内因素的影响,整体劳动收入份额才出现实质性的下降。
本书分别从纵向(行业)和横向(省际)两个角度考察了劳动收入份额变动的影响因素,发现:如果从行业角度看,资本增强型技术进步和垄断程度的提高是工业部门劳动收入份额下降的主要原因;如果从区域经济角度看,除资本增强型技术进步外,产业结构转型也是重要影响因素。对于我国选择资本增强型技术进步路径的原因,本书初步判断可能与我国长期以来依靠高投资拉动经济的增长方式有关。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了经济赶超战略,没有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主要依靠扭曲要素和产品价格体系大力发展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这一政策有其历史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它很可能是导致资本增强型技术进步占据主导地位,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失衡的重要原因。
要素分配份额从长期看,将保持稳定的“卡尔多特征化事实”一直被经济学界普遍接受。但本书通过研究认为:发达国家在步入工业化成熟阶段后,其要素份额确实较为稳定,一旦把考察范围回溯到工业化初期或者工业化过程中,这种稳定性将不复存在。换言之,要素分配份额的稳定性仅在特定经济发展阶段之内成立。李稻葵(2009)认为劳动收入份额与经济发展水平(人均GDP)之间存在“U”形规律,本书分别根据国别数据和我国的省际数据对此进行了检验。结果发现,如果从长期看,劳动收入份额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出现阶段性稳定和跃迁,呈倒“L”形而非“U”形趋势,但是在经济转型时期,劳动收入份额可能与人均GDP之间呈现“U”形规律。因此,“U”形规律可能只在狭窄的特定范围内成立,并不具有长期的和一般性意义。在经济发展水平这一概念中,主要内涵是产业结构的变动,当我们在回归模型中加入代表产业结构转型的变量之后,发现单纯的人均GDP的提高与劳动收入份额之间仍然呈开口向下的抛物线相关形式,即倒“L”形。因此,本书认为,“U”形规律的存在性、原因和意义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把它奉为经济发展的普适规律可能带来政策选择上的误导。
为了考察要素分配份额的空间稳定性,本书计算了12个发达国家和6个发展中经济体1980~2008年的劳动收入份额。发现,发达国家的劳动收入份额的均值高于发展中国家约13.6个百分点,标准差系数也比后者小得多。发达国家之间的劳动收入份额均值高而且波动小,表现出明显的“俱乐部趋同”特征。根据调整后的可比数据看(窄口径):我国1980~2007年的劳动收入份额低于发达国家均值15~20个百分点,也低于发展中国家均值约4个百分点。我国的劳动收入份额长期维持在较低水平,这可能与“二元经济”条件下劳动力供给的无限弹性有关。
劳动报酬是居民收入的最主要部分(占80%以上),但它仅仅是初次分配中的一个环节,居民部门还会通过财产性收入、经常性转移等环节与其他机构部门发生收支关系。本书以修订后的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数据为基础,考察了我国1992~2008年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格局的变动。结果发现,初次分配中居民的劳动报酬占比下降了6.66个百分点;经过生产税、财产性收入等分配环节之后,整个初次分配过程居民收入占比下降了8.47个百分点;经过经常性转移支付后形成的居民可支配收入所占比重下降了10.45个百分点。这清晰地表明,居民部门几乎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各个环节、各个分配项目上都有所下降。与此相反,企业部门的收入份额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环节分别上升了8.05个和2.19个百分点;政府部门的收入份额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环节上分别上升了1.06个和0.57个百分点。因此,尽管统计口径和产业结构的变动可能夸大了劳动收入份额的下降幅度,但在剔除了这两者的影响之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居民部门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的相对地位的确下降了,并且几乎在收入分配的各个环节、各个分配项目上都是下降的。
劳动收入份额偏低是我国产品成本低,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一个因素,但它不仅带来了收入分配格局的失衡,可能也是导致国民经济发展失衡的重要原因:由于居民收入份额长期处于偏低水平,造成内需不足,经济增长只能更多依赖投资和出口。在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之后,世界经济面临着再平衡的需要,欧美主要国家的贸易赤字将会逐渐下降,中国继续依赖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的方式难以为继。因此,改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份额,已经成为我国政府拉动内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然选择。
为了提高收入分配格局中的“两个比重”,政府应该有所作为: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劳动使用型技术;切实加强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培训和引导;加快政府自身职能改革,减少行政垄断,并对垄断企业加强资源租金性质的税收改革与征管;在财政收入充裕时进行结构性减税,或者在财政支出中增加用于民生的社会性支出;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等都是可行的政策选择。这将有利于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有利于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使我国的功能性分配格局更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