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 名: | 清代法律的常规化:族群与等级 | ||||
| 英 文 名: | THE NORMALIZATION OF THE LAW IN THE QING DYNASTY:ETHNICITY AND STATUS | ||||
| 作 者: | 胡祥雨 | ||||
| I S B N: | 978-7-5097-8773-1 | ||||
| 丛 书 名: | 东方历史学术文库 | ||||
| 关 键 词: | 中国 研究 清代 法制史 | ||||
清代法律在演变过程中逐步减少基于等级和族群的差异,即法律的常规化。学界尤其是美国的“新清史”,将旗人换刑特权视作清代满、汉不平等的重要证据。本书揭示历史的另一面:旗人换刑特权是清廷废除满洲刑罚体制以适应汉人法律的产物,清代法律在变化中不断削弱这种特权。清廷对皇族和皇族妇女犯奸案件的审判证明,皇族、平民和贱民在性行为规范上的道德责任以及法律责任逐步走向同一。晚清不同等级和不同族群的妇女犯奸后,在拟罪和执行刑罚上几乎没有区别。清代刑部严格区分刑事与民事案件,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强调法律体现的民事原则,而非涉案者的等级或族群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