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名: | 深圳法治发展报告(2017) | ||||
英 文 名: | ANNUAL REPORT ON THE RULE OF LAW IN SHENZHEN (2017) | ||||
作 者: | 张骁儒 陈少兵 王为理 李朝晖 | ||||
I S B N: | 978-7-5201-0860-7 | ||||
丛 书 名: | 深圳蓝皮书 | ||||
关 键 词: | 研究报告 深圳 社会主义法制 2017 |
《深圳法治发展报告(2017)》由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编纂。报告从立法、司法、法治社会等方面系统总结了2016年深圳法治发展的基本情况、基本特征,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2016年深圳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继续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精细化立法,对全市历史以来的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清理,新制定法规3项,修订1项,废止4项;新制定政府规章3项,修订2项,废止6项,立法质量不断提高。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启动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规范工作,统一规范文件登记、编号和印发;多措并举加强执法、规范执法、强化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行政复议案件井喷,全年审结2209宗,综合纠错率达42.1%。法院收结案数量再创新高,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40793件,办结各类案件277631件,法官人均结案283件;制度和管理不断完善,检察院各类案件有所下降,各类犯罪呈现下降之势;司法改革继续深入,案件繁简分流、司法责任制相继落实,公益诉讼试点推行,司法便民有新举措。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法律服务行业加快发展,针对性普法学法成效显著。
2016年深圳法治建设还呈现三个明显特征:一是互联网深刻影响深圳法治生活,深圳市人大、政府、司法部门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改善工作,积极探索互联网相关新业态的规范管理,大力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多元化纠纷解决网络体系初步形成,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发挥的作用增强,并逐渐建立与诉讼有机衔接的机制;三是深圳标准建设促进细节上完善法治,各领域通过制定标准、规程、指引等,细化法规的规定,实现可操作化,为法治提供末梢支撑。
2017年将迎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作为经济特区,深圳抢抓时代新机遇,提出了加快打造法治中国示范城市的目标,这必将引领深圳加快法治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完善法规规章制度体系,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深化司法改革,提高司法效率,继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大力培育市民法律信仰,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