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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观点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为新型城镇化提供生态制度保障
——《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报告(2015年)》指出
来源:中三角蓝皮书  作者:中三角蓝皮书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6-01-06

  2015年12月26日,由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中三角蓝皮书: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报告:新型城镇化建设(2015)》发布会在武汉举行。这是继上年之后,第二次发布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报告。

  该蓝皮书认为,要实现长江中游城市群城镇化健康发展,必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贯穿城镇化建设整个过程。建立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将为长江中游城市群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生态制度保障。

  首先,完善决策与评价考核机制。要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决策机制。其次,重视法规制定与管理,维护生态安全。要强化法治管理制度,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维护生态安全的“生命线”。要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第三,市场机制与激励机制并行。要完善市场化要素配置机制,完善生态补偿制度。第四,建立道德文化制度。环境保护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让保护环境的意识深入人的一生并世代相传,必须建立道德文化制度,让公众形成持久的环保意识形态。最后,共同建设跨区域联动机制。在跨区域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加强合作。如可以实施环境污染联防联治

  (参见《中三角蓝皮书: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报告(2015)》p117-130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