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黑龙江省城镇化水平比较高,早在1991至2002年就在50%以上,截至2014年底,黑龙江城镇化率为57.53%,比2013年提高0.63个百分点;比全国城镇化率54.77%高2.76个百分点;但与全国每年增长约1个百分点相比,增长速度略低于全国。根据黑龙江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2013年全省大中小城市达31个,在郊区城镇化中,大中城市城乡结合部的作用更加明显。
郊区城镇化是城镇化进程中变化快、梯度大的区域。目前,黑龙江省城乡结合部与主城区相比产业发展比较滞后,虽然有个别国有大工厂坐落在城乡结合部,也有个别城乡结合部的居民去厂里做零工,但大厂的生产与城乡结合部的产业没有关联;城乡结合部的一些中小企业主要是农产品加工和农机具维修,还有一些中小型的商贸餐饮服务业;农业生产比较分散,集约性和规模经营不够。新型城镇化重在提高城镇化的质量,提高城乡结合部产业的质量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
报告认为,要加速推进黑龙江省郊区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是要以产业为依托,通过抓住城镇化拓展、提速的机遇,壮大郊区产业,推进农业的产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经营,鼓励被征地农民的自主创业,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以此推进郊区新型城镇化;二是要以基础设施为重点,通过抓好郊区的建设规划、住宅建设、生活配套设施建设,提升郊区城镇化建设的质量;三是要以“全覆盖”为着力点,通过将农民工的劳动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险、住房保障、义务教育、社会救助等方面工作纳入城镇公共服务范围,力求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郊区新型城镇化;四是加强社区建设,通过结合城乡特点强化社区功能,强化基层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加强郊区社区的整合力,推进郊区新型城镇化。
(参见《黑龙江蓝皮书:黑龙江社会发展报告(2016)》p19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