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2016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2014-2015)》近日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正式出版,蓝皮书指出,在全国省域政府作用力竞争力排名中,广东省、浙江省、辽宁省居前三位。
省域政府作用竞争力评价结果根据政府作用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到的2013~2014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了统计和合成。省域政府作用竞争力评价指标包括:政府发展经济竞争力、政府规调经济竞争力、政府保障经济竞争力。
2014年全国各省、市、区政府作用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是:广东省、浙江省、辽宁省、江苏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上海市、黑龙江省、福建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排序为:四川省、吉林省、河北省、安徽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海南省、重庆市、湖北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河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陕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江西省、甘肃省、贵州省、青海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与2013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13个省、市、区,上升幅度较大的为四川省(4位),其他依次为山西省(3位)、宁夏回族自治区(3位)、内蒙古自治区(3位)、黑龙江省(3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位)、吉林省(2位)、北京市(2位)、天津市(2位)、辽宁省(1位)、河南省(1位)、重庆市(1位)、陕西省(1位);排位没有变化的有6个省、市、区;排位下降的有12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海南省(8位),其他依次为江西省(5位)、湖北省(3位)、上海市(3位)、河北省(2位)、贵州省(2位)、江苏省(1位)、安徽省(1位)、福建省(1位)、山东省(1位)、广西壮族自治区(1位)、湖南省(1位)。
在政府发展经济竞争力方面,2014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江苏省、山东省、福建省、天津市、浙江省、广东省、辽宁省、上海市、河北省、安徽省。
在政府规调经济竞争力方面,2014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天津市、北京市、黑龙江省、山西省、浙江省、辽宁省、吉林省、四川省、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省。
在政府保障经济竞争力方面,2014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广东省、北京市、海南省、浙江省、辽宁省、江苏省、上海市、山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