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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域宏观经济竞争力排名,广东、江苏、浙江居前三位
——2016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发布
来源: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  作者: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6-03-04

    2016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2014-2015)》近日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正式出版,蓝皮书指出,在全国省域宏观经济竞争力排名中,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居前三位。

  省域宏观经济竞争力评价结果根据宏观经济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到的2013~2014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了统计整理和合成。省域宏观经济竞争力评价体系包括:经济实力竞争力、经济结构竞争力和经济外向度竞争力三个指标。

  2014年全国各省、市、区宏观经济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排序是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福建省、辽宁省、湖北省;处于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排序为四川省、河南省、湖南省、安徽省、重庆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江西省、海南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吉林省、西藏自治区、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甘肃省、黑龙江省、山西省、云南省。

  与2013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16个省、市、区,广西壮族自治区(4位),其他依次为上海市(3位)、海南省(3位)、甘肃省(3位)、青海省(3位)、宁夏回族自治区(3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位)、内蒙古自治区(2位)、四川省(2位)、北京市(1位)、浙江省(1位)、安徽省(1位)、福建省(1位)、湖南省(1位)、重庆市(1位)、西藏自治区(1位);有4个省、市、区的排位没有变化;排位下降的有11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是黑龙江省(7位),其他依次为贵州省(4位)、河北省(4位)、山西省(3位)、吉林省(3位)、辽宁省(3位)、云南省(3位)、江西省(2位)、天津市(2位)、山东省(1位)、河南省(1位)。

  经济实力竞争力方面,2014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江苏省、广东省、山东省、浙江省、福建省、天津市、湖北省、河南省、北京市、四川省。

  经济结构竞争力方面,2014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天津市、山东省、河北省、辽宁省、北京市、福建省。

  经济外向度竞争力方面,2014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广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山东省、重庆市、湖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