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像版首页| 高级检索|繁體版
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皮书观点

我国须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世界社会主义黄皮书:世界社会主义跟踪报告(2015~201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论、对策及国际经验”篇指出
来源:世界社会主义黄皮书  作者:世界社会主义黄皮书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6-03-07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世界社会主义跟踪报告(2015~2016)》发布会”在京举行。

  当前,我国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形势严峻复杂,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凸显。加强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对策建议主要有以下五点:

  第一,重大门户网站不允许外资控股,已经控股的要想办法使外资逐步退出。第二,规范网络媒体资本的趋利行为。规范网络媒体的商业性行为,必须主要从治理网络媒体的网站着手,规范网络媒体资本的趋利行为。第三,增强网络媒体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控制权和管理权。区别分析把握各类“网媒”,就是要增强党和国家对不同类型网络媒体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控制权和管理权。第四,培育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新主体。网警正逐步成为我国网络巡查执法的新主体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力量。充分发挥网警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中的主体功能,是维护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得力举措和重要保障。第五,建立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审查制度。网络意识形态审查是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有效手段。美国、德国、法国、新加坡、澳大利亚、韩国等网络比较发达的国家都建立了网络意识形态审查制度。网络意识形态审查的范围、程序、原则与处理办法要进一步制度化,确保网络审查过程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

  (参见《世界社会主义黄皮书:世界社会主义跟踪报告(2015~2016)》p512~51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