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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观点

中国与中亚能源合作亟待建立多边协调机制
——《中亚黄皮书:中亚国家发展报告(2016)》“中亚国家与中国”篇指出
来源:中亚黄皮书  作者:占禄   发布时间:2016-07-29

  7月15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中亚黄皮书:中亚国家发展报告(2016)》发布会”在京举行。

  中国与中亚能源合作紧密,已签署大量的双边政府间、企业间能源合作协议,并建成了中哈原油管道、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A/B/C线。中国与中亚油气运输管道的建设对丝绸之路经济带能源合作的意义重大,共建管道是油气资源国、消费国、过境国对长期能源供应、需求、过境运输的承诺。当前,中国已在中亚地区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双边能源合作,在合作项目实施初期双边推动比多边协调更为有效。

  但为保证油气管道的长期稳定运行,中国亟待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立足当前、放眼长远”的原则建立多边能源合作协调机制,一方面可避免油气资源国、管道过境国能源政策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能源生产国、过境国、消费国之间的协商沟通,解决各自关切,形成能源利益共赢与合作的局面。随着与中亚国家能源合作的深入,中国也面临协调平衡不同国家之间利益和矛盾的局面。在哪些国家间建立、建立何种功能的多边协调机制,这也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笔者认为,中国在中亚地区的能源合作,由于不涉及与俄罗斯的合作,且作为重要资源国的土库曼斯坦并非上合组织成员国,因此多边协调机制宜在中国与中亚五国之间探讨建立,主要在能源信息共享、政策沟通、事故应急处理、争端解决等方面建立协调沟通机制。

  (参见《中亚黄皮书:中亚国家发展报告(2016)》P272~27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