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十二五”期间,随着贵州省经济的发展,职工收入的提高等,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有了快速发展。从缴存额来说,虽然2015年缴存额的增长没有达到20%以上,但2015年全省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217.00亿元,比上年增长16.12%,缴存总额比上年增长24.41%。因此,“十三五”期间,如果以此作为基数,按缴存额年平均增长16.12%计算,则新增缴存额可达到1259.90亿元。也就是说,全省缴存额的增长,“十三五”期间将比“十二五”期间增长60.97%,缴存总额在“十三五”期末将达到2365.77亿元,为“十二五”期末的2.14倍。实际上,考虑到贵州省“十三五”的经济社会发展,应该说,这个目标是有些偏低的;从覆盖面来说,截至2015年底,全省实际缴存职工人数比2010年底增加了28.83万人,但覆盖率仅为65.86%,比2010年下降了9.07个百分点。因此,如果“十三五”期间覆盖率能够达到80%,在不考虑职工人数增长的情况下,实际缴存职工人数将达到222.90万人,增加约40万人。
2015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因此,“十三五”期间,对于推进缴存扩面工作,不仅要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各项政策,而且要在执行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一是要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重点是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加大对个体经济、私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外贸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扩面力度;二是要强化依法征缴,加强缴存执法力度,提高制度的强制性,对于具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要求依法缴纳;三是严格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要对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实行“限高保低”,保证制度的保障性和社会的公平公正;四是要力争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作为社会保障“五险一金”的住房公积金,要实行“低门槛、广覆盖”的缴存政策,通过一定的有力度的工作,逐步实现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与缴纳“五险”的职工同步增长等。
(参见《贵州房地产蓝皮书:贵州房地产发展报告No.3(2016)》p68-69,社科文献出版社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