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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观点

我国网络零售巨头形成,与实体零售融合度仍较低
——《流通蓝皮书 中国商业发展报告(2016~2017)》指出
来源:流通蓝皮书  作者:张天墨   发布时间:2016-09-07

  2016年9月5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冯氏集团利丰研究中心以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主办的《流通蓝皮书 中国商业发展报告(2016~2017)》发布会在北京举行。流通蓝皮书是研究中国商业发展的第一部蓝皮书,主要宗旨是探求“突破流通瓶颈、助推经济转型”。

  伴随网络零售10多年的迅猛增长,2013年,以网络零售为竞买主体的并购事件仅有凡客并购初客、裂帛并购天使之城和奥斯马特并购恒顺成信息技术3例。2014年和2015年,由兰亭集势、阿里巴巴、唯品会、携程、亚马逊及跨境通等网络零售企业发起的并购事件剧增到21例和14例,但由互联网零售企业发起的并购事件中的标的企业大多是互联网络零售、互联网软件与服务、应用软件等与信息技术相关的行业,以实体零售企业为标的的并购事件仅有跨境通收购山西金虎便利股份有限连锁公司1例。同时,以网络零售为标的并购事件在2013年有7例,其中实体企业并购互联网零售企业的有东方新民收购新民科技、青岛金王收购悠可化妆品、光明食品集团收购菜管家、银基集团收购中酒网、张文军收购北京绿金5例。2014年共有15例,实体企业并购的有民生控股收购民生电商、星美控股收购票量中国、宝德投资收购中付通、宝鹰股份收购鸿洋电商、橡树资本收购趣天麦网等7例。2015年以网络零售为标的并购事件剧增到23例,而实体企业或个人竞购的多达18例。

  蓝皮书认为,无论是以将网络零售作为并购事件中的竞买主体的视角,还是以将网络零售作为标的主体的视角来看,网络零售并购事件都增长迅猛。从网络零售竞买的主体来看,以阿里巴巴、携程、唯品会、亚马逊等为代表的网络零售巨头已经形成,在并购市场比较活跃,但其并购活动向实体延伸的动力不足,与实体零售业融合的程度较低。整体上,网络零售对实体零售的影响主要是冲击效应,融合带动效应还没有显现,否则,网络零售巨头必然会积极并购实体零售企业以求发挥协同效应。

  (参见《流通蓝皮书 中国商业发展报告(2016~2017)》p329-33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