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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中介清单公布参差不齐 超半数城市忽视突发事件中的公共风险沟通
——《法治政府蓝皮书: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指出
来源:法治政府蓝皮书  作者:法治政府蓝皮书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6-11-02

  10月30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法治政府蓝皮书: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披露,对我国100个城市的调查评估发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公开中,全部公布的占比仅为18%,有58%的城市只做到部分公开,而24%的城市基本未公开,无法检索到任何相关的信息。有51%的城市在突发事件中尚未建立统一的信息公布平台,未能形成与公众有效及时沟通的渠道。

  《报告》指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地方政府依法履职情况总体较好,但仍然存在政府机构设置不规范、在线审批便捷性不足、行政审批中介清单公布参差不齐、忽视突发事件中公共沟通工作等典型问题,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道路任重而道远。评估结果显示,政府机构数量接近平均数、低于平均数的城市仅占57%,刚好过半;有43%的城市的政府机构数目繁多,不利于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这说明我国大部分城市的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能设置仍然不够规范,存在随意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工作仍待进一步的加强。

  在线审批等工作便捷性仍然不足。2016年评估结果显示,一部分政府行政审批在线办理工作较以前相比有较大进步,一部分城市很好实现了线上交互,然而各城市网上行政大厅建设情况差距依然很大。45%的城市在线办理工作建设情况较好,可在网上申报的项目较全面,真正实现了基础事项在线办理。55%的城市并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审批在线办理。大部分城市仅开通少量在线申报项目,大多数事项仅在网上罗列办事流程和表格下载,实际仍需到办事大厅办理。尤其是9个该指标得分为0的城市,政务网站建设一般,页面较为繁乱,未实现行政事项的在线办理,仅起到提供表格下载和公示办事流程的作用。

  行政审批中介清单公布有待继续加强。新《纲要》明确要求:“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切断行政机关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利益链,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该项指标项下,仅有18%的城市按要求全部了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情况,有58%的城市只做到部分公开,未能全部公开,而24%的城市基本未公开,未能检索到任何相关的信息。

  忽视突发事件中的公共沟通工作。评估结果显示,各地方政府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预案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53%的城市所公布的预案体系中仅有总体应急预案,缺乏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且预案内容大多雷同,可见其制定过程中未对本地区的风险做出评估和分析以体现地方风险特点。同时,各地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往往忽视突发事件中与公众的沟通,未建立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台或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等专门的渠道。评估结果显示,仅有32%的城市建立了较完善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渠道。

  《报告》指出,大部分城市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都较为积极地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凸显出一些具有共通性的问题。从此次具体测评的结果来看,在机构职能总体评估的平均得分为76.23分,无论是在机构职能优化方面,还是在行政服务完善和公共风险沟通机制建设方面,都仍然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为此《报告》建议,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提高行政审批在线办理便捷程度,加速行政审批中介清理和清单公布进程,构建及时、透明和回应性的公共风险沟通机制等。

  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一是优化政府机构设置,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通过评估数据可以看出,被评估城市中还有近一半的城市,其中如玉林、太原、西安等城市的政府机构设置不够合理,机构数目太多,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部门职责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二是稳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大部制改革是我国正在探讨实行中的行政机构改革方案,它于2009年已在广东省深圳市、顺德区和广州市推行,有利于减少政府机构数目,改变政府机构臃肿的现象,完善政府的职能、资源配置。因此,我们主要从整合政府机构入手,优化政府职能配置,减少政府的行政机构数目 ,裁减不必要的政府部门,将职能相近的机构进行优化整合,达到资源的合理利用,增加政府机构的办事效率,切实的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提高行政审批在线办理便捷程度,加速行政审批中介清理和清单公布进程。一是加快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在审批部门信息系统各自独立、网络环境极其复杂的情况下,要坚持以窗口服务和网上服务为载体,以审批信息与资料共享为基础,深化网络平台及业务系统的应用,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平台业务整合协同、后台数据资源共享的运行机制,实现政府内部的跨部门系统协同,做到数据开放、信息共享和知识管理,方便基层和群众,提高行政审批效能。要尽量简化申报流程,促进在线审批流畅简洁,同时要注重网络建设,以民众的在线体验为中心改善在线行政审批服务的便捷程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二是加速行政审批中介清理和清单公布进程。整治中介服务乱象,打造“清爽、透明”服务环境。首先,需要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登记造册,逐步进行清理。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其次,对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中介服务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等,其中实行政府定价或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项目,同时明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最后,中介机构与审批部门要脱钩,在政府简政放权的背景下,必须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中介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明细要在经营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对外公示。

  强化应急能力建设,构建及时、透明和回应性的公共风险沟通机制。一是强化应急管理,提升应急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台,将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就是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保证应急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因此,必须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本地区风险做出评估和分析的基础上,调整各部门应急预案间交叉混乱,缺乏协调统一性的现状,研究制定更为全面有针对性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要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了解实际情况,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修改预案内容。二是构建及时、透明和回应性的公共风险沟通机制。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台或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等渠道,加强公共风险沟通工作,保障风险信息的共享及传递,积极引导风险防范行为和应急处置,加强公共信任,增强突发事件应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政府、市场与社会整体对风险的认知和预防。构建双向主动风险沟通机制,增强回应性。一方面需要构建社会及公众就关切问题提出质询等沟通渠道,打破风险沟通的被动性、单向性束缚,明确各个具体领域内的风险信息知情权及其保障渠道、方式等。另一方面也需要在制度上细化政府回应义务,明确政府回应风险信息的具体要求,如回应时限、回应渠道、回应主体和回应对象等,推动政府、市场与社会间形成风险沟通的单向告知到多向互动的转型,从而使多元主体通过回应性机制更好地了解风险信息并理解政府应对风险的行动和理念,积极采取风险防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