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2016年11月8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气象局气候变化经济学模拟联合实验室发布组织编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气候变化绿皮书: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16)》在京发布。
《报告》指出,《巴黎协定》是一个全面平衡、持久有效的气候变化国际协议,涵盖了包括透明度在内的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能力建设等各要素,透明度是各方落实《协定》、建立互信、确保整体力度的基础。尽管《协定》中透明度的具体规则和操作指南以及各个要素细节还有待后续谈判制定,但就《协定》条款以及巴黎缔约方会议决定的内容看,《协定》下的透明度机制将在给我国带来机遇的同时,也给我国造成一定的压力与挑战,我国应当尽早研究、提前准备、系统部署、从容应对。
强化透明度不仅是国际趋势,而且是我国自身的需求。《协定》所确定的强化透明度框架,标志着气候变化透明度的国际发展趋势。作为《协定》的缔约方,提高透明度也是我国履行国际法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透明度也是我国自身的需求。第一,透明度的提升将为我国气候变化治理决策提供更为全面、系统和准确的信息,从而对决策形成有力的支撑。第二,透明度的提升也将为我国建立碳市场提供保障和支持。对于碳市场而言,有关排放许可和排放量的信息是确定市场价格的最基本信息,而信息可信度是必要内容,因此强化的透明度体系可以提升碳市场的可信度、接受度以及系统有效性。第三,强化的透明度机制也将提升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公众意识,并进一步有效促进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
在《协定》达成后,我国应根据透明度机制建设的要求,积极使国内应对气候变化透明度体系建设与国际规则接轨。就目前来看,我国在透明度的统计资源整合、统计数据时效性、统计机构能力建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上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在统计资源整合上,当前我国国内统计体系架构相对分散,主要为国家和地方统计局、国务院各部委及下属统计机构、行业协会或数据采集业务部门。为实现统计口径的一致性,平衡各机构的统计能力差别,统计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与完善,从而充分发挥我国现有统计体系各组成部分的资源潜力和专业优势。在统计数据的时效性上,我国统计数据发布时间相对滞后,特别是能源统计数据发布时间滞后于国民经济统计数据约一年,难以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等提供及时的数据支持。在统计机构能力建设上,透明度机制的强化有赖于相关指标的统计,需要及时、准确、有效的统计数据。加强各类统计机构的能力建设是国家和地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应对气候变化信息收集的基本保障,也是实现强化透明度体系建设的关键要素。
(参见《气候变化绿皮书: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16)》p34-4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