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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观点

回归企业自主权促进城投公司彻底转型
——《城投蓝皮书:中国城投行业发展报告(2016)》指出
来源:城投蓝皮书  作者:张天墨   发布时间:2016-11-24

  2016年10月27日,由全国城投公司协作联络会、中国城市投资网联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主办的《城投蓝皮书:中国城投行业发展报告(2016)》发布会在京举行。

  城投蓝皮书是专注于中国城市建设领域和城建投融资平台(简称“城投公司”)发展研究的行业性年度权威报告,也是研究分析中国城市建设和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政府在城市建设投融资等活动开展方面的情况以及城投公司运营状况和质量的综合性报告。

  蓝皮书指出,过去以融资平台为主的地方投融资机制势必不可持续,城投公司不能过度依赖政府,要多进行市场化的尝试,积累资产和技术经验,为转型打基础。当前不少城投公司已开始顺应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发展形势,纷纷以市场化为方向,大胆创新财政投融资体制,探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转型。

  新常态注重战略思维和结构优化,强调的是“提质增效”,避免随波逐流。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以质量型集约化的增长取代速度型粗放式的发展。当前城投公司资产已非常大,占地方国有企业资产的比重总体过半,个别省市甚至达到80%以上。截至2013年6月底,按财政部公布的2013年地方国资63.14%的平均负债率计算,地方投融资平台总资产约为28.33万亿元,占同期55.5万亿元地方国资总额的比重为51.0%。所以在国有资产高度集中在城投公司的情况下,城投公司的投资、决策、管理是经营性国有资产配置的主要内容。未来合理界定政府、国资监管机构和城投公司在国有资本投资活动中的权力和职责边界,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从2015年开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将会逐步转型为由国有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其他国有企业构成的三层管理框架,在这样的条件下,城投公司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转型是大概率事件。

  未来围绕确立城投公司作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地位的改革目标会进一步明确。当前国资国企改革旨在大幅度减少政府直接配置的资源,把应该由企业决策的事交还给企业,把该由市场决定的事交还给市场。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在对投资主体和资金来源实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坚持“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通过设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使国有企业投资自主权真正“还权到位”,激发国有企业发展动力和活力。尤其那些综合性城投集团,在转型过程中会占据有利地位,政府会最大限度地扩大综合性城投公司关于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范围,以激发国有资本活力、确立城投公司投资主体地位,并支持其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转型。而壳公司、“三代”公司、非实体化的城投公司会面临较大的淘汰风险,或成为被整合或关闭的对象。

  从城投行业长期发展来看,城投公司转型问题实质上是一个涉及我国财政体制、政府性项目管理体制、国有企业等层面改革的问题,是一个触及亟待对相关法律、政策是否仍符合现实发展需要进行思索改进的问题,是一个需要协调政府与市场、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的职能衔接关系的问题。只有解决这些问题之后,政府资金充裕,阳光下的融资渠道完善,政府不再因为渠道不畅、手段不足而想方设法采用“偏门”搞发展,城投公司才会依据市场规律实现转型发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才会获得明确定义与实质意义,城市可持续性发展才会真正实现。

  (参见《城投蓝皮书:中国城投行业发展报告(2016)》p21-2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