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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观点

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与增长动力重构——互联网经济中的服务业和制造业上市公司
——《中国上市公司蓝皮书:中国上市公司发展报告(2016)》指出
来源:中国上市公司蓝皮书  作者:张天墨   发布时间:2016-11-24

  2016年10月21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上市公司研究中心、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主办的《中国上市公司蓝皮书:中国上市公司发展报告(2016)》发布会在京广中心召开。

  蓝皮书指出,人口红利及其带来的规模经济日趋消失,市场需求开始走向服务化和进一步细分都对中国提出了通过互联网经济发展重构增长动力的时代要求。当中国人口红利消失时,企业将无法再继续通过规模经济充分消化生产成本,势必会造成企业毛利率下降。企业只有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更加灵活的市场机制配置创新要素,才能有效消化研发和市场营销成本等广义交易成本,保证企业盈利和创值能力稳定,重构增长动力。

  蓝皮书指出,受制于政府动员性市场体制障碍,中国通过互联网经济发展重构增长动力尚任重道远。即使作为最高发展水平的代表,中概股市场的互联网服务业上市公司处于颠覆性创新的初、中期阶段,其对互联网技术和市场配置机制的应用起到了明显节约广义交易成本的作用,但与最终引入增值服务模式,实现技能知识化和服务商品化,有效降低生产成本,进而从根本上改善企业盈利和创值能力还有很大距离。更何况在中国互联网经济中,无论服务业还是制造业,仍然是继续依赖潜力有限的规模经济公司占主导地位,从而极大地稀释了美中概股互联网服务业公司对重构增长动力的作用。所以,只有全面深化政府动员性市场体制改革,才能进一步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重构增长动力。

  (参见《中国上市公司蓝皮书:中国上市公司发展报告(2016)》p77-10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