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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组织安全职能

关键词: 上合组织  
摘要:上合组织针对西方的敌意, 明确强调自己的开放性原则, 不谋求建立军事联盟, 合作不针对第三方, 愿意与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建立联系。特别是政治和安全合作要以新型的思维作指导, 准备建立全新的合作模式, 同时积极推动经济和人文合作, 以此来提升政治安全互信的水平。

安全职能定位

上合组织是新型区域合作机制, 重视安全合作, 其安全职能既有一般国际组织的特征, 也有自己独特的方面。

 

上合组织人口之多, 覆盖面积之广, 资源之丰富, 潜力之巨大, 是世界上其他地区性合作组织很难比拟的。因此, 从诞生之日起, 该组织就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也引起了西方国家中某些势力的担心和疑虑, 用冷战思维来给上合组织的安全职能“定位”, 甚至称其为“东方北约”。而上合组织针对西方的敌意, 明确强调自己的开放性原则, 不谋求建立军事联盟, 合作不针对第三方, 愿意与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建立联系。特别是政治和安全合作要以新型的思维作指导, 准备建立全新的合作模式, 同时积极推动经济和人文合作, 以此来提升政治安全互信的水平。

 

自“上海五国” 机制建立, 上合组织的安全职能也经历了一些变化,比如从边境地区的军事互信、裁减边界地区的军事力量, 到签署打击“三股势力” 的《上海公约》, 开展打击毒品走私和跨国犯罪活动, 再到进行联合军演, 加强执法安全合作, 开展情报交流, 后来又提出支持建立中亚无核区, 维护网络安全、国际信息安全、金融安全等更具挑战性的问题。关注的领域越来越宽, 合作的力度也越来越大。从机制来说, 建立了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作为常设机构, 签署了多项协定与其他合作文件, 启动了国防部长、安全会议秘书、公安(内务) 部长、高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等会晤机制, 参与的部门越来越多。上合组织还通过签署打击“三股势力” 年度合作纲要及具体开展安全领域合作活动的计划来实施一些多边行动。

 

上合组织安全职能的特点

一是内向性, 即安全合作重点解决地区内部面临的各种现实威胁, 不针对第三方。上合组织强调, 安全合作重在保障本组织成员国及其公民和境内的其他人员不受恐怖主义威胁, 能切实促进成员国对领土、居民、生活保障和基础设施可靠保护, 使其免受新挑战和新威胁的破坏。在上合组织《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中明确提出, 成员国将恪守国界不可侵犯的原则, 积极致力于加强边境地区军事领域信任, 决心使相互间边界成为永久和平与友好的边界。

 

二是非军事性, 即上合组织不具有军事同盟的性质, 不会采取军事的手段解决成员国之间的分歧和矛盾。上合组织强调, 保障自身安全丝毫不会损害其他国家的利益, 不意味着要建立某种同盟, 国家间的任何误解和争端都应该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上合组织也没有建立联合武装力量的计划。

 

三是开放性, 即上合组织的合作是透明的, 不排斥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在上合组织的实践中, 吸纳了5 个观察员国和3 个对话伙伴国, 成为联合国大会的观察员国, 与独联体、欧亚经济共同体、东盟、集安条约组织等签署了合作文件, 在反恐、禁毒、环保、救灾等领域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对话与合作。

 

四是均等性, 即强调大小国家一律平等, 相互尊重, 采取协商一致的原则。上合组织成员国经济和经济实力差别悬殊, 在地区乃至全球的安全体系中扮演的角色有很大差别, 但彼此合作能够照顾到所有成员国的现实利益。上合组织宪章明确规定, 所有成员国一律平等, 在相互理解及尊重每一个成员国意见的基础上寻求共识。

 

五是包容性, 即确立“互信、互利、平等、协商, 尊重多样文明, 谋求共同发展” 的“上海精神”, 倡导“超越单方面安全范畴, 以互利合作寻求共同安全” 的新安全观。上合组织强调相互安全、综合安全、共同安全、以合作促安全, 不谋求单方面的军事优势。上合组织积极推动国际关系的民主化,愿意参与国际社会应对各种新安全威胁的共同努力。2006 年上海峰会通过的《上海合作组织五周年宣言》特别强调, “上海精神” 对国际社会寻求新型的、非对抗性的国际关系模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这种模式要求摒弃冷战思维,超越意识形态差异。

 

安全合作的方式

上合组织在安全领域开展多边合作的主要方式为: 采取协商一致的预防性措施; 开展协商一致的侦缉和调查行动; 开展联合反恐行动; 交换侦缉、参考性和犯罪侦查情报, 包括关于策划中和已实施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及参与上述活动的个人和组织的资料; 建立专门的资料库和通信系统, 包括非公开的通信系统; 给予司法协助; 组织并举行联合反恐演习, 培训干部, 交流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工作经验和教材, 开展该领域的联合学术研究。

 

合作中的缺陷

上合组织各成员国在安全合作领域共识很多, 但也有一定的缺陷, 比如行动能力不足, 在应对紧急事态时缺乏必要的手段。原因在于成员国的安全利益还无法完全契合, 安全战略还不能充分协调。俄罗斯主导的集体安全条约组织, 职能上有部分与上合组织是重合的, 成员国中有4 个是上合组织成员国。哈萨克斯坦与俄罗斯安全上有诸多共同利益, 赞成俄罗斯的一体化方案; 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都有俄罗斯的军事基地, 在安全上要依靠俄罗斯的保护; 乌兹别克斯坦在安全领域与俄罗斯的传统联系也很难切断。上合组织如何处理与集安条约组织的关系, 也是一个必须考虑的问题。

 

 

 

——《上海合作组织发展报告(2013)》P123-126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9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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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创建者:本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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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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