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2017年1月18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主办的《社会保障绿皮书: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7)》发布会在京举行。 绿皮书指出,通过以上对民族地区多维贫困的分析,可从从六大方面改善民族地区儿童福利。
第一,生存和监护。与非民族地区相比,民族地区儿童所面临的生存风险高得多。为此,要加大民族地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有关资金投入力度,保障民族地区贫困家庭儿童的基本生存条件。对于生活在贫困家庭的儿童,还应研究遏制贫困代际传递的有效措施,特别是要加强对贫困儿童的福利服务供给,以尽可能地减少贫困代际传递现象的发生。针对民族地区孤儿生存现状,除了鼓励慈善机构的救助行为外,中央和地方政府可以考虑进一步加大对民族贫困地区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投入力度,保证孤儿基本生活救助的可持续性。在现有农村贫困地区儿童营养餐项目制度框架下,应加大对民族贫困地区农村资金的投入,满足贫困儿童的基本营养需求。针对民族地区留守儿童问题,应完善民族地区贫困儿童监护制度,探索建立包括家庭、社区、非营利组织和政府多元责任主体的照料体系,保障儿童受抚养和照料的权利。
第二,医疗健康和保护。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条件落后。受传统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民族地区儿童从出生到成长的全过程需要更多的医疗卫生福利服务。为此,应加强民族地区农村的妇幼保健服务,进行全民健康教育。对于孕产妇,要采取具体措施,为她们在怀孕和生产期间提供基本医疗卫生保障。为艾滋病患者(孕妇)实施母婴阻断工程。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民族地区出生缺陷和残疾。大力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加大民族地区社区康复工作力度,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权益。针对儿童意外伤害问题,要组织专家医护人员进幼儿园、社区、学校等各年龄段儿童以及青少年主要活动场所,对老师、家长等儿童工作人员和监护人员进行意外伤害预防以及应对措施的培训。
第三,心理健康。鉴于民族地区文化的特殊性,可以考虑培养和建立一支既了解民族文化特征又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儿童社会工作者队伍,为民族地区儿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对于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应制定专门措施,通过学校和社区及其他渠道给予留守儿童必要的心理关爱。中小学学校应建立常规心理健康干预机制,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配备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人员,预防和诊断青少年心理问题。动员社区、学校和政府等多种力量,通过“多元互动”来弥补留守儿童亲子关系的缺失带来的不足,减轻其心理压力,使其正确了解自我、发现自我价值,促进其心理健康发展。
第四,教育。在义务教育制度实施后,民族贫困地区学前教育问题日益突出。为此,应积极发展民族地区托幼服务,规范幼儿教育。最根本的措施是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学期教育服务的供给能力。同时,出台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多形式举办幼儿园,也可以考虑参照公办园生均经费标准进行补助。制定和完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将学前教育救助纳入政府资助范围。在义务教育阶段,应探索和推广校车制度。在资金方面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可以针对民族地区设立校车专款,尽快提高各地校车投放数量。在特殊情况下,民族地区也可以考虑将义务教育延长到高中阶段,以提高民族地区儿童的总体受教育水平。
第五,发展机会。要加大对民族地区儿童公共设施的投入,为贫困儿童提供公平的发展机会。中央政府可以酌情考虑扶持开发具有民族特色的博物馆、公园等,并免费为儿童开放。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目前儿童很难找到一个可以自由活动的公共场所。为此,要加强民族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公共场所开辟专门性儿童游戏场所(例如,沙坑、滑梯等),让儿童快乐、自由地成长。同时,政府和社会应共同努力,让民族地区贫困儿童尽早接触电脑、互联网、手机等现代文明,为他们的未来发展打下基础。
第六,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儿童福利服务网络。民族地区的县市主要领导牵头,协调民政、教育、卫生、公安、财政等部门成立专门负责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的领导机构,依托公办社会福利院建立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在街道和乡镇设立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在社区建立儿童之家,并在居委会、村委会设立专职儿童福利督导员,形成自上而下、深入社区和乡村的“局—院—站—员”四级工作网络,把各类政策和服务有效地递送到儿童和家庭身边。在儿童工作网络和设施的财政投入上,中央政府可以针对民族地区采取倾斜政策。医疗保险与民族地区反贫困
(参见《社会保障绿皮书: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7)》p196~19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