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2015年启动的“澜湄合作”是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合作的新机制、新实践和新平台,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在次区域层面上,“澜湄合作”机制的正式启动标志着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的合作进入到了一个六国自主、全面深化的历史发展新阶段,必将为该区域合作的全面拓展和深化带来更强劲的动力和更丰富的内涵,促进区域内各国的共同繁荣、共同发展。对于中国来说,湄公河地区是我国塑造和谐周边、打造与周边国家命运共同体条件最好的区域,积极倡导并推进澜湄机制建设,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践行“亲诚惠容”周边外交和打造区域合作升级版的一步“先手棋”和“试验田”,对于建构周边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从世界范围来看,近年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全球贸易持续低迷,以孤立主义、保护主义为代表的“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各国既处于深化合作期,又处于摩擦多发期。在此关头澜湄合作迎难而上,沿岸六个发展中国家有望通过合作凝聚更强大的动力,将其打造成为发展中国家推进全球化、区域化的新典范,将在更广大的范围内产生影响和示范效应。
根据《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三亚宣言》和其他相关文件所确立的“3+5”合作框架,围绕共建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的目标全面深化合作。在政治安全领域,进一步密切高层交往,加强治国理政交流,更多开展各国议会、政党、民间团体多渠道的交流,以增进政治互信。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重点是“绿色发展”,积极开展减贫合作,改善民生。社会人文方面,在教育、科技、文化、旅游、青年等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合作,促进民心相通。在具体实施路径上,应以中线为重点加快互联互通建设,着力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加强跨境经济合作,开展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协调与合作,加强农业和减贫合作,增进人文领域交流与合作,加强非传统安全合作的机制建设,以及扎实推进早期收获。
展望未来,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六国将在“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下,着力推进澜湄机制各项合作,打造更为紧密、互利合作的澜湄共同体,为次区域各国和各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共同推动次区域从“共饮一江水”到“命运共同体”的华丽升级。
(参见《大湄公河次区域蓝皮书: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发展报告(2016)》总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9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