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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观点

性别、收入、受教育背景等因素对公共服务满意度影响弱,户籍、职业、职务等社会属性对公共服务满意度影响强
——2016年《公共服务蓝皮书》指出
来源:公共服务蓝皮书  作者:公共服务蓝皮书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7-02-05

  2016年12月29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华图政信公共管理研究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主办的“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评价理论研讨会暨2016年《公共服务蓝皮书》发布会”在京举行。

  蓝皮书指出,根据微观数据定量分析结果,可以总结出以下重要结论:第一,居民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具有较强的认知集中度,尽管抽样调查数据由主观指标出发,但对于总体具有良好的代表性,能够准确和客观地反应公共服务的真实质量;第二,人口统计属性对于公共服务的评价具有影响,但居民主观因素的影响十分有限,对于公共服务的异质性评价更主要地来自于包括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区域和服务时间等客观因素导致的服务差异,政府不能借由公共服务满意度的主观评价体系而推脱或逃避相应的公共服务责任,公共服务发展的重点应继续倾向于扩大服务范围和提高服务质量,而非集中具体针对个别群体的靶向措施;第三,诸如性别、收入、受教育背景等人口统计因素对公共服务满意度影响弱,我国公共服务本身不存在显著的歧视性因素,而以职业、职位为代表社会层级属性以及由此所绑定的公共服务水平和时限是导致公共服务的满意度不均等性的重要因素。将公共服务满意度评价指标纳入政府的政绩考核体系,具有理论基础、经验依据、必要条件和现实意义。

  蓝皮书指出,居民在调查城市的居住时长对于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存在轻微的负向影响,即居民随公共服务享受程度的加深,会对公共服务的水准提出更高的要求。

  居民年龄因素对公共服务满意的影响呈现出U型趋势,青年访问者对于基础公共服务有较高的评价,而中壮年居民作为社会义务的主要履行主体,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有所下降,其对于公共服务程度和质量的高标准也可能成为这一问题的重要解释,而随年龄的增长和公共服务享受程度的加深,老年群体对其满意度会显著提升。

  性别对于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影响非常微弱,可以确定,我国城市公共服务普遍不存在性别上的歧视。

  户籍对于公共服务的满意度的影响表现为,户籍人口对公共服务相对较为严格,非户籍人口对公共服务满意度更高,这表明总体而言,我国城市公共服务在排除户籍限制及实现更大范围的普及性方面日益提升。

  教育年限(程度)对于公共服务的满意度的影响也呈现U型变化趋势,即随着知识水平的提升居民首先对公共服务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而后进一步表现出对公共服务水平的认同和理解,同时教育水平对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影响较微弱,基本可以否定教育程度对于公共服务程度的认知性偏差。

  微观个体的职业或工作单位性质对于公共服务满意的影响力最大,诸如个体经营等其他工作单位属性个体对于公共服务的平均满意程度最高,而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公共服务的平均满意程度最为消极,国有企业从业人员次之。一方面反映出我国城市公共服务在不同社会阶层间普及性日益提高,个体经营等非公职人员对于公共服务的满意度显著提升,而诸如国家公职人员等个体由于自身的认知结构、长期既定公共服务标准以及当前改革所带来的冲击等因素,对于公共服务存在消极态度;另一方面也印证了这样的重要结论,公共服务的满意度与微观个体的社会阶层以及由此所绑定的公共服务水平和时限高度相关。

  最后,收入对于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影响较为微弱,不能简单地应用经济发展状态和收入差距水平对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满意度做出解释。

  (参见《公共服务蓝皮书:中国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力评价(201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