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像版首页| 高级检索|繁體版
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皮书观点

河北省亟待建立处置“僵尸企业”的认定指标
——《河北蓝皮书:京津冀协同发展报告(2017)》指出
来源:河北蓝皮书  作者:张天墨   发布时间:2017-02-05

  近日,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中心组织院内外专家学者完成的《河北蓝皮书:京津冀协同发展报告(2017)》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中央在新时期面对我国经济新常态提出的重大战略举措,2016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之首就是淘汰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僵尸企业”的处置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与河北省钢铁、煤炭等行业淘汰过剩产能问题相叠加,“僵尸企业”能够常年僵而不死,现实中确实存在诸多棘手难题,处理不好将带来严重的经济和社会问题,甚至会对去产能的阶段性成效造成反复。河北省社科院课题组近期通过对河北省唐山、邯郸、石家庄等地区进行调研发现,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在“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中面临不少问题,例如不明白“僵尸企业”的概念和范围、处置僵尸企业的配套政策混乱、地方政府没有开展处置僵尸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归结起来就是政府尚未对“僵尸企业”做好理论认识和政策层面的顶层设计。处置僵尸企业是做好供给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的关键环节,必须对症下药,抓紧抓好,不能“停在文件,沦为口号”。

  “僵尸企业”的概念及由来明确“僵尸企业”的概念和认定标准是“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首要和关键步骤,也是现在基层政府部门普遍面临的主要困惑。“僵尸企业”,最早提出此概念者为美国的金融专家爱德华•凯恩,此人及其他一些美国经济学家,在20世纪80年代、90年代研究日本经济困境及金融危机中首先提出了此概念并进行了大量研究,他们认为,“僵尸企业”和一般债务问题企业不同,“僵尸企业”死而不僵,并且长期性、依赖性存在,如果政府不对“僵尸企业”进行救助,整个经济社会局面可能会更困难。

  2015年12月,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僵尸企业”的概念,并多次从化解过剩产能、推进结构性改革的角度做出加快解决“僵尸企业”问题的重要论述。2016年上半年,国务院及多部委相继表示要加快去产能和“僵尸企业”处置工作,部分省市也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整体方案中提及加快“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并提出具体时间表。

  目前,我国中央政府和学术界对“僵尸企业”没有统一、明确的概念及认定指标。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僵尸企业表述为“不符合国家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持续亏损三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2016年2月,工信部将“僵尸企业”定义为“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企业”。在学术界,美国经济学家卡巴雷罗(Caballero)、霍西(Hoshi)和凯夏普(Kashyap)共同提出“CHK方法”获得部分共识,主要从信贷角度解释“僵尸企业”,他们认为,“僵尸企业”往往会得到来自银行的支持,因此识别的关键是找到有哪些企业得到了来自银行的补贴,将市场最优利率与企业实际支付的利率进行对比,那些实际支付利率比最优利率还低的企业就有可能是“僵尸企业”。

  对河北省而言,目前这些认定指标均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例如能耗、环保等标准弹性很大,“持续亏损三年”没有考虑到行业和企业特性,“CHK方法”没有考虑到来自政府的财政补贴等,整体而言这些指标可操作性不强,容易引发分歧。课题组认为,目前河北省制定、梳理“僵尸企业”情况,可先按照国务院和国家部委的定义方向,结合河北省去产能的实际情况,重点研究以下四个方面指标:①不符合国家或河北省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②生产经营活动已基本停止,且恢复无望的企业;③持续亏损三年以上,已资不抵债的企业;④现金流枯竭,无法全额偿付到期债务本息,只有依靠金融机构的持续资金支持或政府救助才能基本维持运转的企业。

  “僵尸企业”的认定与评估,是一项复杂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认真研究,慎重推行。首先,不能对“僵尸企业”的概念认定过宽,否则本来可以依靠自身力量调整过来的企业中断调整,沦为“僵尸企业”。其次,政府在处置过程中不能行政色彩过重,对问题企业大包大揽。在河北省处置工作中,宜先从窄划定“僵尸企业”,不能把市场企业的包袱变成政府的包袱。政府要重点排查以国有和个别私营的“大僵尸”企业,对多数长期亏损且盈利无望的中小企业,还要依靠市场竞争调节机制;对有些困难企业,需要政府给出路、给优惠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能将政府帮助处置的企业全部划为“僵尸企业”。一些陷入困难的企业也要积极进行内部改革,重组变现或减员增效,从而使企业渡过难关迎来新的发展。

  因河北省尚无“僵尸企业”具体认定指标,故无法对河北省“僵尸企业”数量做出准确的统计。粗略估计,应该和相近的东北三省、内蒙古、山西、安徽等省(区、市)情况相似。从行业分布来看,河北省“僵尸企业”应主要分布在钢铁、煤炭、水泥、玻璃等行业,这也是河北省化解过剩产能的重点领域;从企业性质来看,民营企业市场化程度较高,近几年来,随着河北省大力淘汰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大量民营“僵尸企业”已经陆续关闭并退出市场。相对而言,很多国有企业因为负担了许多非市场化的任务,在去产能中沦为“僵尸企业”,应是河北省本轮处置工作的重点;从数量上来看,河北省“僵尸企业”在全国可能并不突出,但部分企业负债较重、涉及分流人员较多、转型重组困难,整体而言面临的出清任务更为艰巨。

  (参见《京津冀协同发展报告(2017)》p229-23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