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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观点

黑龙江省工业经济面临三大结构性矛盾
——《黑龙江经济发展报告(2017)》指出
来源:黑龙江蓝皮书  作者:张雯鑫   发布时间:2017-02-05

  2017年1月13日,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黑龙江蓝皮书《黑龙江经济发展报告(2017)》《黑龙江社会发展报告(2017)》发布会在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举行。

  《黑龙江经济发展报告(2017)》指出,当前黑龙江省工业经济增速的大幅下滑,属于结构性减速导致的周期性波动,其困境根源在于不合理的工业结构锁定。新中国成立以来,计划经济的资源配置模式一直支配着黑龙江经济的运行和发展,这种资源配置模式是从整体角度把黑龙江省放在服务全国经济“一盘棋”发展的大环境考虑,但一定程度上使黑龙江工业经济结构产生路径依赖。近年来,国家新一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全面启动,但黑龙江省工业经济转型还面临着很多现实问题,可将其归纳为三大矛盾:产业结构性矛盾、产权结构性矛盾和产品结构性矛盾。

  (一)产业结构性矛盾制约黑龙江省经济持续增长

  《黑龙江经济发展报告(2017)》指出,一是在整体层面上,从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三者所形成的产业结构来讲,三者间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关系制约着黑龙江省工业经济增长和突破。在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三者间的结构关系中,一般发达国家的合理结构为5.7∶28.7∶65.6,我国2015年整体比例关系为9.0∶40.5∶50.5,而黑龙江省为17.5∶31.5∶41.4,2014年为17.7∶37.2∶45.1,与全国标准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二是在单一层面上,从工业部门内部结构考量,行业之间发展不协调影响了整个工业部门的增长,不利于整体工业经济的发展。从黑龙江省工业内部的各行业关系来看,其不协调的分工关系也是结构性矛盾的突出表现。长期以来,在黑龙江省工业内部,资源开采业和重化工业一直占比在70%以上,产业类别偏“重”。如果不能有效解决上述的结构性矛盾,黑龙江省工业经济增长虽有短期恢复,但周期性的衰退不可避免。

  (二)产权结构性矛盾制约黑龙江省企业活力释放

  《黑龙江经济发展报告(2017)》指出,黑龙江省工业的产权结构性矛盾具体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在整体产权结构中,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非公有制经济比重小,而且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严重滞后,不能形成有效的竞争环境。二是在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下,国企改革、资产重组面临诸多制约,没有形成理清资产后的良好产权利益分配格局,难以达到优化重组的预期目标。

  (三)产品结构性矛盾制约黑龙江省比较利益增加

  产品结构性矛盾是制约黑龙江省工业经济发展尤其是利润水平提高的瓶颈。作为资源型大省和东北亚外贸大省,长期以来黑龙江省形成的产品结构主要有两大问题。一是产品同质化程度高,黑龙江省产品主要聚集在能源产业、重化工业、装备制造业等领域,产品结构简单,同质化程度高,仅能源产业就占整个工业的50%以上。二是产品价值处于产业链低端,产品“原字号”“初字号”居多,约占黑龙江省外贸出口产品的80%,精深加工产品较少,产品附加值低并处于价值链低端导致行业整体利润水平不高,很多地方特色和资源优势没有在工业化发展进程中很好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