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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观点

北京深化创新改革要围绕三个方面重点突破
——《北京蓝皮书:北京经济发展报告(2016-2017)》
来源:北京蓝皮书  作者:北京蓝皮书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7-06-19

  当前,《京津冀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点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复。这是国家赋予京津冀先行先试改革的责任使命,也是北京深化改革的重大机遇。但是,这一方案只是给区域改革指明了方向,真正的改革实践要来自于基层,需要发挥基层的创新性、创造性和探索精神。从北京现阶段看,当前北京创新发展面临着诸多体制机制约束,创新发展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交织,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难以适应现代创新创业发展要求,创新制度和政策供给与企业需求还存在不对接、不匹配的问题。因此,要注重强化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通过“一揽子”顶层设计,通过全面、系统、综合改革,最大限度释放科技人员创新活力,最大限度地提升科技创新动力,最大限度释放区域创新发展潜能。未来北京深化创新改革,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重点突破。

  一是围绕“人”来改,围绕着如何把人才聚集起来改革,围绕着如何把人的活力激发出来改革。比如,积极探索对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允许永久居留或给予一定期限的居留许可,允许外国留学生在我国高等学校毕业后进行创新创业活动等;建立健全市场化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建立以能力、业绩和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对从事不同创新活动的科研人员实行分类评价;建立科研人员智力补偿机制,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劳务费、间接经费管理方式,结合科研人员工作实绩,合理安排间接经费中绩效支出。

  二是围绕着“企”来改,把全市高科技企业、央企研发机构、高校科研院所、非公组织等各种创新主体的活力激发出来。为它们减负,为它们减压,把捆绑着的“手脚”放开来。比如,最大限度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打破制约创新的行业垄断与市场分割,破除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发展的市场准入障碍;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创业创新活动的注册登记条件,实现创业创新便利化;落实创业创新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财税政策促进创业创新活动蓬勃发展。

  三是围绕着“环境”来改,构建一个最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生态体系。比如,打破一切不利于创新创业各种掣肘,清理、废除一切过时的、阻碍创新发展的政策规定;加快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研发中试、检验检测、技术交易等各类科技服务机构,积极构建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专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完善覆盖创新链条全过程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引导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天使基金、创投基金、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等子基金,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充分发挥文化引领前进方向、凝聚奋斗力量、激励创新创业的重大作用。

  (参见《北京蓝皮书:北京经济发展报告(2016-2017)》第74-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