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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观点

监管沙盒是金融科技监管的重要探索
——《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7)》指出
来源:金融监管蓝皮书  作者:金融监管蓝皮书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7-06-21

  2017年6月19日,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NIFD)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金融监管蓝皮书: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7)》。

  国际上,关于金融科技的发展及其对金融监管的影响是一个重要的金融议题,一些经济体在金融科技监管领域做出了有益的尝试,特别是金融创新与有效监管的平衡、监管科技与以科技进行有效监管的平衡等值得我国借鉴。

  国际经验表明,金融科技监管可以采用“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机制来促进金融创新并将金融风险限制在特定范畴之内。所谓监管沙盒,主要是指监管部门设立金融创新中心并创设旨在为金融机构创新提供安全空间的监管机制,是一种促进金融创新同时又将风险控制在特定空间之内的监管创新机制。这实际上是类似于将金融科技业务、合规要求及其监管实践放在“沙盘”中进行演练的状况,为此也称为“沙盘机制”,是一种监管中的压力测试。

  监管沙盒为金融科技创新提供了新的机制保障。第一,金融科技的发展对监管创新的挑战在特定领域已经迫在眉睫,但通过大规模改革金融监管体制甚至变更监管组织架构来适应金融科技的发展短期看是不现实的。在这种情况下,对金融创新采取一种试点举措来促进监管实践是一种理念创新。第二,监管沙盒机制包容了鼓励金融创新的机制,同时,又将相关的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可以较好地实现金融创新促进和金融风险防控的动态平衡。第三,监管沙盒可以在一个相对封闭的体系内更好地防止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防止金融创新给金融消费者的利益带来意想不到的冲击。

  监管沙盒不是一个完美的监管机制,需要有相应的成本或者投入作为配合。一是监管沙盒对金融监管资源和能力的要求提高,需要引进更多的人才,投入更多的设备,监管成本相应提高。二是监管沙盒机制可能会导致部分金融机构承担更大的风险。监管沙盒的出现,使得监管者为风险背书,容易导致金融机构或者科技公司开发的一些没有达到相关标准的产品或服务项目匆忙进入监管沙盒,最后反而使得相关企业的风险被放大。

  监管沙盒并非金融科技监管的全能框架,还需要跟随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断动态升级监管体系。监管沙盒机制整体仍然是一个相对初级、相对单一以及规模有限的模拟系统,在未来的监管实践中可能无法适应日益复杂、日益庞大以及关联性日益提高的金融科技的现实需要。未来,金融市场场景、环境和监管的信息化模拟体系需要更大、更复杂和更具针对性的系统,将使特定领域或层面的监管沙盒衍化为更具有宏观层面的“金融风洞”试验,构建更加全面、更加科学和更加有效的风险甄别、合规检测、审慎评价以及政策应对的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