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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竞争激烈,六类形式各取所需
——《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No.8(2017)》指出
来源:新媒体蓝皮书  作者:新媒体蓝皮书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7-06-28

  2017年6月26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主办的,以“共享•智能•移动”为主题的“《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7)》发布暨新媒体发展研讨会”在京举行。

  该报告指出,2016年堪称中国网络直播发展的标志性一年,出现了一些突破性的发展。一是直播从PC端转向移动端。有数据显示,通过移动设备参与网络直播的端口数量由2016年年初的4700余万台增长到了年底的8700余万台,增长了将近一倍。二是用户出现大幅增长。截至2016年12月,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44亿,占网民总体的47.1%。三是网络直播覆盖全生活。新闻、娱乐、生活服务等各领域均可见直播的渗透。四是网络直播行业快速膨胀。从2015年到2016年,各投资方持续向在线直播行业投资,争夺直播平台、版权、主播与用户,形成了“宁可错投,不可错过”的激烈竞争态势。

  从内容来看,当前主要形成了六类直播:一是秀场类直播,这是当前网络直播的主体类型,也是直播这一形式从电视走向网络之后的标志性转型。主要形式为主播在一个相对固定的空间中进行才艺、语言或者其他类型的表演,并伴随与用户的互动。二是游戏直播,是以内容作为直播间卖点的典型形式,又可以分成电子竞技赛事直播和日常游戏直播两类。三是泛生活类直播,是一个囊括性较强的类别,既包括主播在直播间内直播其日常生活琐事,如起床、吃饭、睡觉、健身和化妆等;亦包括一切与其日常生活相关的内容,如家政、旅游、美妆等。四是商务类直播,是企业通过利用直播平台,宣传、推广企业形象,推销自身产品所进行的营销过程。五是新闻类直播,是对新闻事件的现场呈现。六是专业类直播,如体育直播、财经直播、教育直播等,集中于某一特定领域进行垂直拓展。

  (摘自《新媒体蓝皮书: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No.8(2017)》p177-17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