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6月27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一带一路”蓝皮书:“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报告(2017)》发布会”在京举行。
中国企业到海外投资,对中国来说是企业的“走出去”,对于东道国来说是引进外资,在这一来一往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两个国家不同政治制度、法律法规,风俗文化的交流碰撞。从企业角度而言,海外投资涉及政治、文化、商业、法律和道德等一系列风险,其中多数风险最终都转化为法律风险作用于中国企业,对其投资的成败产生直接的影响。据商务部统计,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亏损率达65%,这一数字值得反思。“一带一路”建设中法律风险无处不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及社会风俗各不相同,在这些东道国境内,外国企业参与其基础设施投资,可能面临的法律制度与政策问题包括劳工、环境、税收、外资准入的政策法规、建设和审批标准等多方面。而企业在国内投资,相对来说许多方面都有办法解决,这就导致许多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习惯性忽略这些方面,从而产生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2016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WTO已满15年,但欧美日等主要贸易体违背承诺,拒绝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在反倾销调查中将继续使用“替代国”的做法。中国政府已经于12月12日向WTO争端解决机构对欧盟和美国继续使用“替代国”的做法提起上诉。
针对这一问题,有四个策略可作为应对之举:一是转型升级,提高产品附加值;二是通过扩大对外直接投资,海外建厂,规避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三是建立有效的国际经营战略、品牌战略,切忌急功近利;四是政府要尽快解决市场经济地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