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近日,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京津冀教育蓝皮书:京津冀教育发展研究报告(2016~2017)》。
在京津冀高等教育协同发展进程中,制度是制约其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高等教育区域发展必然受到政府政策与制度的影响与制约。进一步讲,制度可以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从历史制度主义视角进行分析,京津冀高等教育发展必然受到高等教育发展的观念、利益和权力的制约与影响。
将历史制度主义的理论与制度的分类形式相结合,我们可以从高等教育发展观念、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高等教育发展逻辑等方面来分析京津冀高等教育发展的现实制度性约束。
1. 京津冀高等教育协同发展中的观念制约
观念属于非正式制度的范畴,但是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念有助于京津冀高等教育的顺利和可持续发展。从京津冀三地高等教育发展观念来看,京津冀三地往往从各自地域利益出发,更多地考虑自身的发展,大局意义和可持续发挥的理念尚未建立起来,缺乏必要的合作、互利、共赢的观念。从京津冀高等教育协同发展的角度出发,应该转变各自的发展观念,打破原有的身份与地域限制,以互利、合作和共赢为基本原则构建良好的协同发展平台。
在京津冀高等教育发展的过程中,北京、天津两地的高等教育已具备比较突出的区域发展优势,而河北高等教育区域优势不明显、发展后劲不足,这种京津冀高等教育布局缺乏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发展定位。北京、天津发达地区虽然实力雄厚,但是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仍然呈现供需矛盾。三地教育的互补性有利于推进地区教育改革与合作。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京津冀三地高等教育形成了不同的发展模式和发展特色,北京高等教育呈现政府权力主导与学术权威共治的模式,天津以其独特的职业教育发展特色呈现为政府权力主导与市场力量共治的模式,而河北省高等教育院校和市场的发育不充分,呈现的是政府权力主导的单一模式。从京津冀三地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来看,三者各有所长,但是又都面临着发展的困境,因此,京津冀高等教育协同发展亟须明确发展目标与发展定位。
2.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中中央与地方权力分配的影响与制约
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表现为比较明显的国家集权特色,在中央与地方权力方面,往往是中央的权力大于地方权力。京津冀高等教育协同发展涉及北京、天津和河北三个地方。北京是全国的政治和文化中心,因此其高等教育发展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角度来看,北京是中心,而天津和河北则是地方。京津冀高等教育的协同发展应该是平等的共赢发展,而不是有重点突出中心的发展模式。从协同发展的角度出发,京津冀高等教育应该处理好三地发展的权利分配问题,处理好中央和地方权力问题,同时也要处理好部属高校和地方院校等方面的关系。北京高等教育的协同发展涉及部属高校与市属高校以及地方高校之间的关系,以部属高校带动市属高校和地方高校,使高校之间的合作更上一层楼。天津高校的协同发展涉及高等教育资源的整合与高校之间的合作与交流,特别是与北京和河北高校的合作问题,天津高等教育的协同发展也涉及不同类型高校之间的合作,重点涉及普通高校与职业高校以及民办院校的合作与交流。河北省高等教育应该进行顶层设计,处理好与北京、天津高校之间的关系,并要提高本省高等教育的综合实力,处理好地方高校与部属高校的合作与交流问题。
3. 京津冀高等教育发展的自身逻辑问题制约
京津冀高等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历史逻辑及自身特色,这些方面会制约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从政府、大学和市场三个方面出发,京津冀三地分别具有自身的发展逻辑及特色。北京高等教育体现为政府权力为主导与学术权威共治模式,天津高等教育体现为政府权力主导与市场力量共治模式,而河北高等教育则体现为单一的政府权力主导模式。从京津冀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逻辑来看,政府权力主导是共同的特色。因此,在将来的高等教育协同发展中,一方面中央政府要简政放权,赋予地方政府充分的教育权力和发展空间,让省级地方政府在高等教育区域发展方面大展身手;另一方面注重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和积极影响,建立京津冀高等教育发展的政府间协调机构。京津冀三地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长,取长补短,克服历史逻辑的不利影响,实现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参见《京津冀教育发展研究报告(2016~2017)》p81-8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