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4月 |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代如何与经济发展联动,以实现市场化条件下传统文化的保护利用,这不仅是《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陕西文化产业研究面临的一个热点问题,更是在全球化时代应引起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早在20世纪中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其目的就是保护、保存文化与自然遗产使之免受全球工业化与城市化带来的破坏和威胁,为人类长远服务。21世纪初,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张,无论是对有形文化遗产,还是无形文化遗产,都应该在确保文化遗产不被破坏的前提下,使之尽可能进入市场,并通过切实可行的市场运作,完成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其潜能的开发,并实现文化保护和经济开发的良性互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及其与经济发展的联动是当前世界文化保护亟须探讨的问题。
一 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特点分析
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涉及门类多,据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统计,目前陕西省国家“非遗”代表项目有41项,其中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等艺术类代表项目27项,占比为66%,传统技艺类项目2项,占比为5%,其他民俗类项目12项,占比29%。国家代表名录中文学艺术类项目居多,这些项目传承历史悠久,文本资料较为完备,能突出代表特定历史时期陕西文化的特点。
第一批陕西省“非遗”代表名录152项,其中传统艺术类项目83项,占比55%,传统技艺类项目38项,占比25%,传统民俗等类项目31项,占比20%;第二批陕西省“非遗”代表名录145项,其中传统艺术类项目55项,占比38%,传统技艺类项目34项,占比24%,其他类项目56项,占比39%。
从西安市和莲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来看,首批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传统技艺类占总项目的33%,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传统手工技艺类占总项目的39%,民俗类项目占总项目的19%。莲湖区六类“非遗”代表名录(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美术、传统手工艺、民俗、传统杂技)的27项中,民间美术占了9项,占比33%;传统手工艺占了12项,占比为44%。
从国家、省、市、区“非遗”代表名录的具体数据分析可以看出这样一个事实,国家与省级的“非遗”代表名录中,传统文学艺术类项目居多:在国家级中占比66%,在陕西省级名录中两批占比分别为55%、38%,在西安市级名录中占比36%,在莲湖区级名录中占比为27%。区、市“非遗”代表名录中,传统技艺类项目居多,莲湖区传统手工艺占44%,西安市级名录中两批分别为33%、39%,陕西省级名录中两批分别占比23%、24%,国家级名录中占5%。
在陕西省“非遗”代表名录中,文学艺术类项目在国家与省上较多,而物化程度高、与社会生活关联度密切的传统技艺类项目在市、区分布较多。
传统文学艺术类项目在今天传承比较艰难,因为它已经失去了其生存环境,如何使这类项目适应今天的市场环境并传承下去,值得认真思考。而传统技艺类项目由于它已经融入本地百姓日常生活,成为现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它的市场化前景较好。
与百姓密切相关的饮食风俗、日常生活习惯,已成为人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类项目适应现代社会能力强,本身能带来经济效益,如各类传统小吃,已成为陕西在全国的品牌,它的存在本身就与经济发展密切关联,能够适应其本身生存环境和消费市场,有较好生存空间。
二 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文化在当代的重要作用就是能够充分发挥其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功能,二者在当今社会中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在当前以文化为基础的智力竞争社会中,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作用不能小视,这也是《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特别重视历史文化促进经济发展作用的原因。
1.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生存离不开经济支持
自身生存指的是项目的传承与传承人的生存。由于“非遗”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与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审美习惯的表现,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并以身口相传作为延续方式,是“活”文化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人显得特别重要。“非遗”项目保护的核心是保护作为“特定原生态文化”载体与具有特殊技能的传承人以及与此相关的创造性活动,因此最大限度上发挥传承主体的作用是做好“非遗”抢救和保护工作的根本目的所在。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