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9月 |
近年来,广州市商品房价上涨较快,住房供需矛盾较为突出,本文依据大量的统计数据,从住宅建设量方面对房价上涨的原因进行研究,并探讨限价房的作用。考虑到限价房的销售对象是广州市区户籍人群,故本文所采用的数据仅限于市区口径。
从住宅建设的主体看,新建住宅主要来自以下三方面,一是单位(企业)自建住宅和政府保障性住房,此类住宅售价较低,在2000年前,这类住宅在住宅供应中占较大比重;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住宅,此类住宅按市场规律供给,价格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而定,2000年后其在住宅供应体系中占半数以上;三是城镇私人建房,其占住宅供应比重极低,对社会的住宅增量贡献不大。因此,分析住宅的供求关系应从整个社会的住宅供应量(住宅竣工面积)入手,而不应仅盯着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商品住宅。
一 2000年后广州住宅供应的变化
(一)住宅供应量的变化
1998~2006年,广州市市区住宅(含单位自建住宅、商品住宅、城镇私人建房)竣工面积统计数据显示,住宅供应量呈先升后降的态势,2000年是住宅供应量升降的明显分水岭。1998~2000年,住宅竣工面积快速增长,并在2000年达到历史最高水平1421.84万平方米;2000年以后,住宅竣工量开始下降,即使2002年及2005年与前一年相比有小幅增加,但远不能恢复至2000年的水平,且2006年的市区住宅竣工面积更是1998年以来的最低,仅为2000年的52.7%(见图1)。
图1 1998~2006年市区住宅竣工面积
评价住宅供应量,除考虑当年竣工住宅外,还应考虑当年存量房(空置房)的因素,从而引出住宅有效供应量的概念。住宅有效供应量可以用以下公式反映:本年住宅有效供应量=上年末住宅空置面积+本年住宅竣工面积根据以上公式,可推算出1998~2006年市区住宅的有效供应量(见表1)。
表1 1998~2006年住宅有效供应量
从表1数据可见,2000年后,除2002年住宅有效供应量较上年略有增加外,其余各年市区住宅有效供应量逐年减少。
(二)住宅供应结构的变化
2000年住房制度改革,使住宅供应结构也随之发生变化(见图2)。
图2 1998~2006年广州市区住宅竣工情况
从图2可见,1998~2000年,单位自建住宅竣工量大于商品住宅竣工量,并占市区年住宅竣工量的五成以上;从2001年开始,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单位自建住宅竣工量大幅下降,商品住宅竣工量成为住宅供应量的龙头,至2003年,商品住宅占市区住宅竣工量的72%,且2001~2003年,商品住宅竣工量保持增长趋势,此消彼长后市区住宅竣工量保持在1200万平方米左右;2004~2006年,单位自建住宅竣工量更加式微,至2006年,商品住宅竣工量占市区住宅竣工量的比重高达87%,但即使这样,这三年商品住宅竣工量也呈下降趋势,商品住宅已无法弥补单位自建住宅减少产生的缺口,因此住宅供应总规模随之下降。
(三)住宅供应变化对房价的深层次影响
1.供求关系变动影响房价
在2000年前,对商品住宅存在需求的有两种人群:一是没有条件获得单位分房的人员,其居住问题由始至终都只有通过市场途径解决;另一种是有条件获得单位自建房的人员,其住宅需求解决方式有两种,一是在本单位等待住宅分配,二是通过市场购买商品住宅。住房制度改革后,第二种人群住房需求基本上全部通过市场解决,这直接增加了商品住宅的需求量。对于这部分人群的需求量,可以通过1997~1999年三年的单位自建住宅年平均竣工量510万平方米来保守估计,按收入结构,有40%的人有购房支付能力。因此,因改革而产生的对商品住宅新增需求每年在204万平方米以上。而从表2可见,住房制度改革后的2000~2003年间,虽单位自建房竣工量开始下降,但由于商品住宅竣工量的增长以及空置房的存在,使全社会住宅有效供应量基本保持在1999年的水平,因改革而产生的商品住宅新增需求可以解决。因此,2000~2003年,商品房价没有大幅变动。
表2 1998~2006年市区住宅建设情况
但从2004年开始,商品住宅竣工量开始减少,无法弥补单位自建住宅量下降造成的缺口,使全社会住宅供应总量比1999年有较大幅度下降(达250.19万平方米),在市场对商品住宅需求增加的情况下,商品住宅价格的提升就有了存在的空间。因此,广州市商品住宅价格也是由2004年开始上升并延续至今的。
2.因不同房源市场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