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2月 |
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大力发展主要面向生产者的服务业”。目前,生产性服务业是世界经济中增长最快的行业,在不少发达国家已成为支柱产业之一。近年来,我国生产性服务业也有了长足发展。但总体来看,规模偏小,层次较低,功能有限,开放度不高,与我国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要求还很不相适应。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对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推动服务业结构转型、完善服务业功能、提升服务业竞争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相关文献述评
国外学者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重视生产性服务业,目前已有较深入的研究。我国学者对生产性服务业的研究刚刚起步,许多基本的理论问题还在探讨和争论之中,对生产性服务业的认识很不统一。理论是行动的指南。为了更好地指导实践,对国内外学者关于生产性服务业的研究进行较系统的梳理,并从中寻找对我国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启发,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西方学者的相关研究述评
1.生产性服务业的内涵与范围
生产性服务业(也有学者称之为生产者服务业)的定义因研究者的研究面不同而不同。根据程大中(2006)的研究:生产性服务(Producer Services)的概念最早是由Greenfield(1966)提出、后经Browning和Singelman(1975)等经济学家的发展而得到深化。他们在对服务业进行功能性分类时,提出了生产性服务业概念,并认为生产性服务业包括金融、保险、法律工商服务、经纪等具有知识密集和为客户提供专门性服务的行业。根据吕政等(2006)的研究,国外学者一般把服务业划分为生产性服务业和消费性服务业,但他们对生产性服务业包括的范围则有着不同的看法。比如,Daniels(1985)等人把服务业分为生产性服务业和消费性服务业,认为生产性服务业的专业领域是消费性服务业以外的服务领域,并将货物储存与分配、办公清洁和安全服务也包括在内;Howells和Green(1986)认为生产性服务业包括保险、银行、金融和其他商业服务业如广告和市场研究,以及职业和科学服务如会计与法律服务、研究与开发服务等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服务;Hansen(1990,1994)指出生产性服务业具有促进货物生产或为其他服务的投入而发挥中间作用的功能,其定义包括上游的活动(如研发)和下游的活动(如市场)。
2.制造业服务化与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
服务经济的最重要特点是生产性服务业从制造业中逐渐分离,而且与制造业的关系日渐密切。生产性服务业主要是由于制造业企业将一系列以前由内部提供的生产性服务活动(研发、设计、内部运输、采购、融资等)进行垂直分解,并实施外部化的结果。西方学者非常重视制造业服务化的特征、趋势与原因等内容的研究。这些研究较好地解释了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与互动的机理,以及生产性服务业迅速发展、且在服务业中占主导地位、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越来越深刻这一经济现象。
(1)制造业服务化的内涵。在相当长时期内,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践界都认为服务业和制造业有着显著的区别,二者存在泾渭分明的边界。比如第布兰塔尼(de Brentani,1991)指出,生产和分销体系在制造业中是分离的,而在服务业中则相反;范比玛和格林渥德(van Biema&Greenwald,1997)认为,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区别源于服务和服务行为的易消逝性、复杂性和多样性。但如今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制造业企业不再仅仅关注产品的生产,而是将行为触角延伸至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市场调查、产品开发或改进、生产制造、销售、售后服务、产品的报废及解体或回收等。越来越多的制造业企业不再仅仅提供产品,而是提供产品、服务、支持、自我服务和知识的“集合体”。并且,服务在这个集合体中越来越居于主导地位,成为增加值的主要来源,制造业同服务业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
学术界用“制造业的服务化”这一专用术语来描述上述服务在制造企业中比重不断提高的现象。但不同学者关注制造业服务化的侧重点并不一致。比较流行的是从企业供给内容角度理解制造业的服务化过程。范德莫维和雷达(Vandermerwe&Rada,1988)将制造业服务化分为以下三个阶段:①企业或涉足生产行业,或涉及服务行业;②企业既提供商品又提供服务;③企业的产出是商品、服务、信息、支持及自助式服务等元素的集合体。怀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