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3月 |
公用事业监管是当前经济发展与行政体制改革的热点问题之一,深圳市在公用事业领域改革起步较早、发展较快,因而在监管上的问题更为突出、更为典型。当前深圳市以改善公用事业监管为基本目标,在全国率先展开了新一轮改革探索,力争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公用事业监管体系,以促进公用事业运营能更好满足城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一 深圳市公用事业监管现状及面临的改革形势
(一)深圳市公用事业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与公用事业领域的市场化改革走在全国前列一样,深圳市在公用事业监管方面的改革也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比较有效的公用事业运营和监管体系。迄今为止,深圳市公用事业领域已经基本实现了企业化、市场化运营,形成了国有资本、外资及民间资本等多元化主体共同投资经营的格局,政府监管体制架构和法规体系也初步建立起来。
目前深圳市公用事业的各主要行业基本上都处于一家企业垄断、寡头垄断或者“价格卡特尔式”垄断经营状态。在供水行业,全市目前虽然有供水企业27家,包括特区内的6家、宝安的9家、龙岗的12家,但在特区内,市水务集团约占90%的市场份额,并已经着手改组成唯一的供水企业,在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也已经于2005年底、2006年中分别整合区内供水企业为一家集团公司。在燃气行业,包括市燃气集团及其二级企业在内的瓶装燃气供应企业有19家,但基本执行统一的产品价格,其中市燃气集团1家还垄断着管道燃气的经营。在公交方面,特区内基本上是巴士集团1家区域专营,特区外为多家企业按线路专营,并于2007年底整合为两家企业集团,地铁目前是垄断经营。在排水行业,特区内主要由市水务集团等4家专业机构运营,特区外宝安区排水设施的运行维护全部按事业单位运作,龙岗设有排水管理的专业机构和事业单位,而污水处理厂主要采用BOT、TOT、委托经营等方式运作。其他如垃圾处理、固体废物处理、园林绿化、道桥设施管理等行业分别由城管局、环保局等行业主管局管理之下的若干家企事业单位运营,多数属于垄断、寡头垄断经营。
在政府监管体制上,目前深圳的公用事业行业主管局有水务局、建设局、交通局、环保局、城管局等,它们分别承担着供水与排污、燃气、公交、固废处理、垃圾处理、园林绿化、道路设施维护等公用事业监管职能;市发改局、规划局、物价局等政府职能局则分别承担相应的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管理职能;公用事业监管中价格调整等重大决策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如此初步构建起深圳多层次管理、多部门参与的公用事业监管体系。
然而,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深圳市公用事业的实际运营中不断有较突出的矛盾暴露出来,有不少潜在问题也在酝酿加剧,显示当前公用事业监管体系与实践不相适应问题日益突出,必须作进一步改革完善。根据课题组的调查研究,目前深圳市公用事业监管中主要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价格和成本监管困难,各行业竞相提价,几乎形成了不可阻挡的涨价风潮
当前全国上下公用事业调价之声不绝于耳,几乎可以说处于一股涨价风潮之中,这一点深圳也不例外。深圳市供水、燃气、公交等主要公用事业,以及由政府代为付费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都竞相加价,自实行企业化以来,很多行业经历少则一轮、多则数轮的提价过程,有关部门的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程序始终没有阻挡住公用事业价格的刚性上涨。如此不仅加重了市民和财政的经济负担,降低了民生净福利指标,也对社会公平、社会和谐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
在价格监管困难背后是成本监管困难。公用事业成本情况掌握在企业手里,对于信息不对称、成本构成繁杂、成本不实等监管难题有关监管部门一直缺乏有效应对措施;对于公共企业工资福利不断攀高、建设豪华办公楼及度假村、聘请收费高昂的“洋咨询”做财务审计,有关部门虽然发觉其中可能存在问题,但却因缺乏相应的评判标准而难有作为。如此面对公共事业的提价申请,虽然有成本监审程序,但最终往往依据成本加成机制,只能批准企业的涨价要求。
2.多数企业属垄断经营,经济效率不高
目前深圳的公共企业多数属垄断经营,企业享有专营权原本可以规模经营,可以更好地追求技术进步,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