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08年09月 |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建立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正处在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历史时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实现,是我国现代化历史进程中的关键问题之一。
上海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相对比较健全的地区之一。改革开放30年来,上海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上海逐步建立起了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为上海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21世纪的头20年,上海将要建设成为国际经济、贸易、金融、航运中心之一,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上海将步入国内生产总值人均10000美元的历史阶段。上海的新一轮发展,对社会保障事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深化上海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上海社会保障体系,成为上海实现发展战略目标、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前提。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10多年,上海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抓住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取得了一系列重要进展。在多年改革和发展的基础上,上海逐步明确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确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涵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以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机制初步形成,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在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目前,上海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保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新要求,在原有改革发展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国内外社会保障制度的经验,创新改革和发展思路,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本着“多层次、保基本、广覆盖”的原则,继续推进上海社会保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构建了以“城保”、“镇保”、“农保”、“综保”等基本社会保险为主体、适应城乡不同群体保障需要的社会保障体系。一个设计细致、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已在上海基本形成;一个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上海特点的比较完善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形成。
一 上海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发展的历史回顾
上海的社会保障制度创建于新中国成立之初。1951年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从那时起,上海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劳动保障体系。在计划经济时期,上海作为一个特大型城市,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在医疗卫生、教育、就业、住房和社会福利服务等方面为广大的劳动者和城市居民群众提供了广泛的社会保障。改革开放以来,依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要求,不断地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回顾上海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的历程,有助于我们总结社会保障改革发展的经验,了解上海社会保障事业的现状,把握社会保障的发展趋势,深化上海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上海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
改革开放前,上海依据国家一系列劳动保障行政法规建立起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1951年,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政务院又颁布了修正后的《劳动保险条例》,与此同时,1952年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全国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单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措施的指示》等一系列行政法规,这些行政法规初步构建了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框架。但是这种社会保障制度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体制特点。
1.社会保障制度设计没有体现权利义务对应、效率公平兼顾
无论是“文化大革命”前的国家统筹还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的企事业单位负担,享有社会保障的个人,不承担任何社会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