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9月 |
一 上海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与完善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社会保障主体之间有关权力划分的制度安排。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特别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现行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愈加显露出来。虽然国家和相关部门进行过多次程度不同的改革和完善,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中存在的法制建设滞后、社会保障管理政出多门、社会保障监管“虚化”等问题。市场经济越发展,就越需要社会保障的支持。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创新社会保障管理方式和方法,使我国总体水平不高的社会保障惠及更多的人群,对于消除社会贫困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于中国应当建立何种模式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学者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政府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二是中国是否需要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三是如何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责。政府在社会保障管理中究竟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如何发挥作用和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是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绕不过去的话题。主张实行自治管理模式的学者认为,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应实行自治管理模式,即社会保障管理不隶属于任何政府机构。保险机构的最高领导权属于代表大会,雇主和雇员各占一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而理事会采取集散结合的管理模式。郑功成认为,中国社会保险的管理模式应当由政府集权管理向多元合作的自治管理模式转化,成立政府、雇主代表、劳工代表和专家组成的社会保险管理委员会(3+1模式),实行自治管理。主张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中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学者认为,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是中央集权制管理,政府具有较高的权威,社会成员对政府的认同度也较高,由政府来推行和发展社会保障阻力较小,效率较高,而市场只能在社会保障管理中发挥补充作用。政府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收入分配、资源配置、熨平经济周期与稳定经济。收入分配主要应该体现在社会保障体制建设方面。政府更应该关心的是设计一套机制来使社会中的民众基本上无差异地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由政府提供的成果和福利。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才是政府的本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另有部分学者主张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实行混合型社会保障管理模式。
关于我国现行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学术界普遍认为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管理分散、政出多门、各自为政,造成投资分散、难以形成规模、资金使用效率低的结果。
二是立法滞后,缺乏完整的立法,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和权威性难以有效发挥。
三是社会保障运行机制缺乏有效的监督,为实践中滥用、挪用社会保障基金提供了便利。
针对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中存在的种种弊端,许多学者在研究中也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是建立统一的管理体系,认为应当实行“五险合一”的管理,既体现机构设置的基本原则,也适应完善社会保险职能和强化服务的要求,又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经验,是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现实选择。
二是建议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和社会保障程序法。
三是指出社会保障的法律监督是对社会保障的管理过程和管理结果进行评审、鉴定,以使社会保障的管理符合国家的法规。
四是将工会组织纳入到社会保障管理体系中来,在中国构建自己的“三方协商机制”。
(一)上海社会保障的行政管理体制
上海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属于典型的政府集权管理,其中,作为管理体制中的主要管理机构的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2)制订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综合管理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工作;制订本市近期和中长期促进就业规划、劳动力市场规划;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综合管理境内外劳动力在本市的就业工作及其相关服务机构,拟定相应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管理以技能为主的职业分类、职业标准、职业资格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