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08年03月 |
2003年12月,全国新闻出版局长会议首次提出实施出版“走出去”战略,出版“走出去”正式纳入了出版部门的工作计划。四年多来,出版“走出去”按照“政府推动,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指导方针逐步推进,取得了很大成就,同时也面临不少的问题。
一 中国出版“走出去”的主要形式与途径
1.中国出版“走出去”的形式
什么是出版“走出去”,没有严格的界定,《新闻出版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大力推进出版物“走出去”、版权“走出去”、新闻出版业务“走出去”和资本“走出去”,是对从形态上对出版“走出去”的一种分类方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按照这样的思路,我把出版“走出去”细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出版物的直接出口,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直接出口,是出版物实物的出口。
(2)出版物数字化版的出口,包括各种出版物的网络版、数据库版的出口,是出版物内容的出口。
(3)出版物版权输出,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版权的输出,是一种经济权力的转让和许可。出版“走出去”中的版权“走出去”,只能是出版物的版权,而不包括其他非出版物如软件、建筑设计等的版权。
(4)合作出版,主要是中外出版机构共同策划选题,共同组织出版物的编辑、制作、发行等。
(5)资本“走出去”,主要是在海外建立出版机构或入股、兼并、收购海外出版机构。
(6)人员“走出去”,主要是我国的出版人员到海外从事出版工作。
2.中国出版“走出去”的途径
中国出版“走出去”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贸易的或商业的方式,主要是由各出版企业完成,如出版物的出口主要通过各对外贸易公司、各出版单位,版权输出主要是版权代理公司、出版单位或著作权人。二是非贸易的方式,如赠送出版物或出版物版权、资助翻译出版等,主要是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承担。不同阶段,不同出版物、针对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既可以用不同贸易的方式也可以用非贸易的方式,但是从持久性和效果看,使用贸易或商业的方式应当是主要的方式,走出去要依靠市场,要走入国外市场。非贸易方式是特殊产品特殊阶段的特殊做法。
3.中国出版“走出去”的阶段性
从出版业发达国家出版“走出去”的历程看,出版“走出去”基本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产品出口,主要是图书、报纸、期刊及音像制品等的出口,第二个阶段是出版物版权输出,第三个阶段是资本和人员“走出去”,当然,三个阶段不是割裂的、截然分开的,但是不同阶段的重点不同。从我国出版“走出去”的现状看,我们正处在从第一个阶段向第二个阶段过渡的过程中,在“走出去”中版权输出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未来资本输出将会逐渐增加。
二 中国出版“走出去”的现状
1.出版物出口数量稳步提高,在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口数量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据新闻出版总署的统计,2002~2006年,除报纸和期刊外,其他出版物,包括图书、录像制品、录音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出口数量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其中图书和录音制品的出口增幅很大。在实物贸易中,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出口数量远远大于进口,也可以说输出的信息量大于进口的信息量(请见表1~6)。
表1 2002~2006年图书进出口统计
表2 2002~2006年期刊进出口统计
表3 2002~2006年报纸进出口统计
表4 2002~2006年录音制品进出口统计
表5 2002~2006年录像制品进出口统计
表6 2002~2006年电子出版物进出口统计
2.版权输出逐年增加
从2002年以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方式,推动版权输出。2005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实施的“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主要是采取资助翻译费的方式,鼓励各国出版机构翻译出版中国的图书,让世界人民能够以自己熟悉的文字,通过阅读图书更多地了解中国。2006年,“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同19个国家的49家出版机构签署了资助出版协议,资助图书项目210多个,340多册,涉及文种12个,资助金额1000余万元人民币[1]。
与此同时,利用国际书展输出版权的活动也取得明显成效,2004年3月,在中法文化年框架下,新闻出版总署会同国务院新闻办、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