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3月 |
互联网、数字技术和移动通信等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应用,改变着人们接收、处理信息的方式、人们的休闲和生活方式,同时深刻地影响着传媒市场格局和产业形态的变化。以内容生产为核心的广播电视等传媒业、通信业和娱乐旅游业等愈来愈趋于融合,内容的服务和消费终端越来越趋于统一。美英等发达国家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和21世纪初就开始打破行业间的界线,兼并与联盟的案例比比皆是,同时管理机构也在整合。而即将步入改革开放而立之年的我国广播电视业、通信业等内容生产和服务业又如何呢?行业间与四级五层间的竞争与角逐自然不可避免,而融合与联盟亦方兴未艾,特别是借助新技术和奥运会等的东风,大有突破条块分割的产业格局之势。早在2006年“两会”期间中部六省(湖南、安徽、湖北、河南、江西和陕西)首次打破各自为政的局面,联合策划、报道两会盛况,引发了跨地区、跨媒介的联合行动、共享资源;2006年12月11日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与中央电视台共同签订了《CCTV手机电视合作协定》,同时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也表示鼓励业外与广播电视业合作;2007年7月17日,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与搜狐网(北京奥运会互联网内容赞助商)宣布正式结为战略联盟;7月19日,新浪、网易和腾讯宣布组建“奥运报道联盟”。凡此种种,都似乎开启媒介间、地区间融合和联盟之势。同时,广电业内部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地面与卫视,广播与电视间、新媒介形态与传统广电形态间的竞争也渐趋激烈,这从电台、电视台的频频改版可见一斑。
一 2007年广播电视产业总量概况
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有关部门对2006年和2007年上半年的统计数据来看,广播电视机构基本没有多大变化,数字电视用户发展很快,总收入在稳步增长,2006年总收入首次突破千亿元,2007年上半年比2006年上半年又有所增加。从收入结构上看,电视的总收入仍然占大部分,广告收入在收入构成上还是居于主导地位,不过广播广告的增长率却高于电视,而付费数字电视的收入增长率也很高(见图1)。
图1 2006年中国广播电视产业总收入和比例
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上半年全国广播电视总收入为527.42亿元,实际创收收入为482.78亿元,比2006年同期增长18.69%,其中,广告收入为277.72亿元,同比增长了15.87%;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96.76亿元。从地区分布上来看,地区差异仍比较大,东部地区241.5亿元,占50.03%,中央级为77.5亿元,占实际创收总额的16.05%,中部地区99.64亿元,占20.64%,西部地区64.1亿元,占13.28%。
二 2007年电视产业的发展
目前,广告收入仍是衡量我国大众传媒行业的重要指标之一,2006年全国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广告总经营额为848.7亿元,比2005年增加了122.8亿元,其中电视为453亿元、报纸为312.6亿元、广播为59亿元、杂志为24.1亿元,所占比例分别为53%、37%、7%、3%,从这个角度上看,电视业在整个大众传媒业市场中,占据了53%的市场份额,居于绝对优势地位。而从电视产业内部来看,总局直属单位广告收入为107亿,各级地面电视广告收入约为277亿,各省卫视和其他全国覆盖的电视台收入约70亿,所占比例分别为24%、61%、15%。同时,2006年、2007年电视广告一路上涨,特别是央视借助“香港回归十周年”、新电视剧、亚运会和奥运会前奏,广告标的物价格这两年增长率都达到10%,预计2008年会上涨30%,而地方卫视也不示弱,湖南卫视、四川卫视等也都有较大的增长[1]。在电视业领先和增长之余,我们也看到我国电视市场结构正处于央视、卫视和省市地面电视纷争天下的状态中,而电信、互联网等行业也加入角逐之列,市场格局变得更为复杂。同时,随着政策的调整,民营资本和境外资本日渐涌入国有垄断的电视市场中,国有和民营电视节目机构在角逐与联合中构筑着我国电视产业结构。而从节目形态上看,励志类真人秀、UGC等新兴的节目不断涌现,内容生产得以进一步发展。节目形态的变化源于受众的变化,特别是受众收视行为的变化。从世界范围内来看,随着媒介市场步入相对过剩的时代,电视的收视率普遍在下降。我国电视业亦是如此,2007年第一季度我国各级电视频道收视率同比下降了2%(见表1)。基于移动通信、数字、互联网等新技术的新媒介形态正在分割着人们的休闲时间,也出现了许多新的电视产业形态,而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