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1月 |
2007年,辽宁省委省政府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基础上,把就业与再就业作为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构建和谐辽宁的重大民生工程之一,坚持推进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完善就业扶持政策体系和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体制的建设,以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为重点,扎扎实实地推进辽宁省就业与再就业工程并取得显著成效。[1]
一 2007年辽宁省就业形势
(一)2007年辽宁省就业再就业成效显著
2007年辽宁省委省政府把扩大就业与再就业作为重点实施的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把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和棚改回迁居民就业、解决体制转轨就业遗留问题等困难群体的再就业工作作为重点,积极扩大援助对象,加大援助力度。全力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07年10月底,辽宁省城镇实名制就业114万人,完成计划的95.1%。其中,第一产业就业14.8万人,比上年增加2.6万人;第二产业就业40.5万人,比上年减少1.6万人;第三产业就业58.7万人,比上年增加4.2万人。辽宁省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比辽宁省政府年初确定的5%的控制线低0.7个百分点,比2006年同期下降了1个百分点。
1.国有、集体经济以及其他所有制经济单位从业人员增加
截至2007年9月底,辽宁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492.7万人,较上半年增加2.3万人,增长0.48%。辽宁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出现了变化。首先是国有和集体从业人员出现微增。到2007年9月末,辽宁省国有经济单位从业人员297.8万人,较上半年增加0.6万人,其中企业出现减员,事业和机关单位从业人员均有增加,企业从业人员较上半年减少0.7万人,集体经济单位从业人员37.8万人,较上半年增加0.7万人,增幅达到了1.82%(见图1)。其他经济类型单位保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在经济类型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单位从业人员达到157.1万人,较上半年增加了1万人。
图1 辽宁省第三季度从业人员比较
2.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和在岗职工人均工资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
9月末,辽宁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累计发放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778亿元,同比增加118.2亿元,增长了17.90%。国有经济和其他经济对劳动报酬增长仍占主要比重,其他经济的增幅在2007年首次超过国有经济。国有经济单位发放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500.2亿元,同比增加73.7亿元,增长了17.3%。其他经济单位246.4亿元,同比增加41.1亿元,增长达20%。而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增长也较快,为31.4亿元,增长也达到了12.3%(见图2)。
图2 辽宁省第三季度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长比较
图3 辽宁省第三季度在岗职工工资增长比较
辽宁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人均工资为1617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94元,增幅高达20.9%.值得关注的是,国有、集体及其他经济类型在岗职工人均工资增幅均超过了20%。其中国有经济单位17148元,同比增加2890元,增长20.3%;城镇集体经济单位8713元,同比增加1545元,增长21.6%;其他经济单位16043元,同比增加2826元,增长21.4%(见图3)。辽宁省各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继续增加。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人均工资大连仍居于首位。沈阳、大连、鞍山、抚顺四个地区超过了全省平均线,分别是大连19691元、沈阳19285元、鞍山17685元、抚顺17083元,排在后三位的分别是盘锦11233元、葫芦岛12186元、丹东12192元。
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和在岗职工人均工资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等单位政策性调资。2006年国家一些增长工资政策在2007年辽宁省各个地区得到落实,增发及补发工资,造成工资增长明显。二是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企业在改组、改制过程中富余人员被分流,经济效益提高。三是加大了对拖欠工资现象的清理。离岗职工规模继续缩小,离岗生活费进一步提高。随着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步伐加快,辽宁省离岗职工人数继续减少。2007年9月末,辽宁省离岗职工112.6万人,与上年末相比,减少8.1万人,减幅为6.7%。同时,离岗生活费进一步提高。累计发放离岗职工生活费27.2亿元,较2006年同期增加1.3亿元,增长了5个百分点。由于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及补发的原因,一些地区离岗生活费的增长幅度达到了两位数。
3.棚改回迁居民就业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2007年是辽宁省棚户区改造回迁的高峰期,为了保证回迁居民“住得起、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