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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青少年网络政策法规的进展状况

    作者:青少年法规政策调研组 出版时间:2010年06月
    摘要:本文对我国现行国家网络政策法规体系和青少年相关网络政策法规进行梳理总结,对青少年相关网络政策法规的整体情况、基本特点、实施效果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描述和针对性分析,以此欲让读者更好地了解我国目前在网络政策法规,尤其是青少年网络政策法规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欠缺,并通过与国外网络政策法规的比照,发现问题和不足,从而不断完善我们的相关网络政策,不断规范相关的法规。
    Abstract:

    This study is about the current Chinese policies,rules and laws on the internet in relation to teenagers,with a special focus on the general situation,characteristics and effects of these policies,rules and laws. It then draws on some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so that China will benefit there-from in its formulation and regulation of teenager-related policies,rules and laws.

    自1997年起,我国先后出台了诸多针对网络的政策和法规,大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而其中的青少年网络政策法规更是在降低网络负面影响、促进青少年合理健康地使用互联网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国目前在网络政策法规尤其是未成年人网络政策法规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欠缺,“我国未成年人网络政策法规与我们的政策立场”调研组对我国现行国家网络政策法规体系和青少年相关网络政策法规进行梳理总结,并通过与国外网络政策法规的比照,发现其特色与不足,从而提出补充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的建议。

    一 我国现行网络政策法规的总体情况

    (一)现行国家网络政策法规

    1.概述

    国家网络政策法规体系是对我国互联网方面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文件精神和自律公约的总称。在现行的法律体系中,网络政策涉及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电子证据与签名、电信业管理、软件业管理、信用体系、网络隐私、虚拟财产、信息内容控制、电脑安全与犯罪、上网服务运营这十二个方面的内容。

    2.主要网络政策法规

    1997年至今,我国共颁布全国性的互联网相关政策文件181份,其中,国家法律8部,行政法规31部,部门规章、部门文件及自律公约142份。以下选取其中相对重要的政策法规对其进行分类并加以阐述。

    (1)软件业管理方面。软件产业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快完善软件保护体系,加大正版软件保护力度,对促进中国软件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方面的法规主要有《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3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2006)等。

    比较重要的政策是2006年4月出台的《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其中对我国国家机关目前在正版软件保护推广方面作出了明确的分工。这种职责上的明确分工无疑对推广正版软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使得各部门在开展工作时能够认清职责所在,提高管理效率,避免相互推诿,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我国软件产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知识产权方面。鉴于互联网传播的信息自由度高、来源宽泛,为了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政保护和互联网出版活动的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互联网出版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互联网出版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互联网协会也提出相关公约维护网络知识产权。这主要包括《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2003]),《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2005]),《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国发[2006]468号)以及《中国互联网网络版权自律公约》(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2005])等。

    其中2006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作出了明确定义,并详细区分了侵权行为和合法使用网络信息的行为,对维护知识产权、促进互联网出版事业健康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电子证据与签名方面。这方面的政策法规主要集中于域名和IP地址的管理方面,包括《关于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的公告》(信息产业部[2002]),《关于加强我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工作的公告》(信息产业部[2003]),《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2004]),《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2005])等。

    其中,《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和《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分别从网络域名和互联网IP地址入手,对域名的注册、管理、争议、罚则以及IP地址的报备、分配、获得等诸多方面作了详细规范和说明,从而加强了电子证据和签名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对维护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系统安全运行起到了积极作用。

    (4)电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