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2月 |
文化事业是政府用公共财政为全体公民提供的、以社会效益为目的、非赢利的社会文化服务。它不同于文化产业。文化产业是以企业为主体,以文化为经营对象,以市场为导向,以创造利润、提供就业、增加税收为目的的产业。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的两翼,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在和谐社会的文化建设中,文化事业属于政治范畴,属于公共服务;发展文化事业是政府的工作职能;发展文化事业的目的是满足公民的文化需求。我国的文化事业包括艺术事业部分(包括艺术表演团体和艺术表演场所)、图书馆事业部分、群众文化事业部分、文物事业部分和艺术教育等其他文化事业部分。[1]而文化产业属于经济范畴,是我国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在二者中,文化事业是导向性的,忽略了文化事业的发展,无法体现执政党的“三个代表”、无法体现人民政府“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承诺,也难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由于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至今没有消解,农村文化事业停滞衰颓,城市文化事业已经成为主流文化的载体。因此在今天,发展城市文化事业也就是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就是坚持用马列主义、共产主义世界观、科学发展观去引导文化,进而引导社会、引导人民。这是中国城市文化事业所承担的历史使命。
2005年以来,四川各级政府和文化工作者在四川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四川城市文化事业发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使四川文化艺术事业、文博事业、公共图书馆事业、群众文化事业和城市社区文化事业等取得了丰硕成果,开创了四川城市文化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一 文化(文物)单位经费稳中有升
2005年末,四川文化(文物)单位经费支出合计支出96997.8万元。[2]地方财政投入和上级补助(指来自中央机关的财政投入)到文化(文物)单位经费合计57729.5亿元,占整个文化(文物)单位经费支出的60%,其中各级财政投入总计54951.4万元,上级补助总计2778.1万元。稳中有升的经费,有力地保证了四川城市文化事业的发展。
具体地看,文化艺术事业部分[3]支出合计60127.8万元,占整个经费支出的62%;文博事业部分支出合计33319.3万元,同比上年多支出178万元,占整个文化(文物)单位经费支出的34%;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支出合计3550.7万元(详见图1)。地方财政投入到文化艺术事业经费位居各项文化(文物)单位经费之首。上级补助用于文博事业费用位居各项文化(文物)经费补助之首。其中,财政投入文化艺术方面经费(42444.6万元)和上级补助经费(1227.2万元)合计占整个文化艺术经费支出比例的73%;财政投入到文博事业经费(10711万元)和上级补助经费(1517.1万元),合计占整个文博事业费用支出比例的37%;财政投入到中等专业学校教育事业经费(1795.8万元)和上级补助经费(33.8万元),合计占整个中等专业学校教育事业经费支出比例的52%(详见图2、图3)。
图1 2005年全省文化(文物)事业经营总支出
图2 地方财政投入到文化(文物)单位的经费①
图3 上级补助到文化(文物)单位的经费
文化艺术事业费用方面,艺术事业[4]经费共计支出60127.8万元。其中,用于艺术表演团体支出方面,共计支出16177.5万元,较上年多支出了1110万元。而国有剧团支出14848万元位居榜首,位居第二的是综合性艺术表演团体,共计支出3523万元,较上年分别增长了1144万元和1266万元。地方财政投入艺术表演团体经费投入较上年多投入了116万元,达到11674.23万元。用于艺术表演场所支出方面,[5]共计支出2501.1万元。[6]用于群众文化支出方面,共计支出14375万元。用于公共图书馆支出方面,共计支出8218万元。而用于基本支出经费共计5187万元,图书藏量购置费1278万元,维修费342万元;市(州)公共图书馆的基本支出和购置藏书费分别为2052万元和598万元,比上年分别增加了228万元和32万元,并且市(州)图书馆的费用支出要明显比省级和县级图书馆要多。用于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支出方面,同比上年都有较大的提高,共计支出9008万元,比上年(7675万元)多支出了1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35万元)相比上年增加了近1000万元;公用支出(2753万元)相比上年(2092万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