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1月 |
中央始终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部署了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战略任务,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建立起了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和农业支持补贴制度。近5年中央财政“三农”累计支出4.47万亿元,年均增长23.5%。[1]
随着中央“三农”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农业部直接管理的资金项目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落实政策的要求越来越高,加之农业系统摊子大、人员多,工作战线长,在农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诸多压力和挑战。部分财政支农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一些涉农部门及其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款项,在惠农补贴、补助、补偿发放中乱收代扣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村干部私自处理集体资产资源,侵占、截留集体资金事件仍不断出现,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等领域涉农乱收费以及向村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集资摊派等现象有所抬头,影响了党和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有效落实,阻碍了农业农村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农业部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两个持续提高”[2]的中心任务,从农业系统点多、面广、战线长的工作实际出发,从农业农村工作政策性强、类型多、构成复杂的基本特点出发,从农业部门干部和农技人员身处一线、与农民群众直接打交道的行业特点出发,不断深化对农业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规律性的认识,积极探索提高农业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有效途径,努力建立 “措施配套、运行规范、易于操作、管理有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体系”,以及“敬业为农、优质服务、文明执法、廉洁高效的作业作风规范体系”,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和谐稳定提供了保障。
一 监督保障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
在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中,涉农项目和资金种类名目繁多,存在“小、散、杂”等问题,不同政策的目标、执行主体、实施程序以及主要受惠群体等存在较大差异,有的政策项目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仍存在制度漏洞,这不仅影响了政策实施的实际效果,也滋生了权力寻租和腐败的土壤。为此,农业部加强与财政、审计、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共同构建监督保障机制,确保“强农惠农富农”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一)整合涉农政策资金项目
为解决政策项目“碎片化”问题,农业部加强了预算管理和对涉农项目资金的整合。从政策设计入手,强化项目整体设计,改善总体布局,防止“一事一议”的项目立项方式和“撒网捞鱼”的争取资金方式,构建了农业生产促进、农民补贴、技术与服务支持、防灾减灾、资源生态保护、大县扶持等6大板块20个政策项目,覆盖了农业生产的多数领域和环节,较好地解决了项目小和散的问题。2012年,专门组织开展基层农技推广和农业补贴两项重大政策整体设计研究,编制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体系中长期规划,使项目设计更为科学。
农业部还加大了对项目资金的统筹力度。2011年,将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和畜禽标准化养殖统一整合为“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并将项目内容扩展到水产健康养殖方面,项目资金由原来零散的6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5亿元。2012年,结合春耕生产形势,将冬小麦“一喷三防”、东北水稻大棚育秧、南方早稻集中育秧、西南干旱地区玉米覆膜等农业生产关键技术措施整合转化为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整合后中央财政投入达33.15亿元,提升了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此外,农业部还推进了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等项目间的优化整合,把涉及农民培训的内容整合到“阳光工程”项目中,实行集中安排,统一实施,避免重复投入。
(二)规范项目资金管控
2012年,农业部直接管理以及与财政部门共同管理的财政支农资金达1080亿元,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突破200亿元。为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制定了具体的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职责分工,建立了农业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的分工协作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和形势发展要求,陆续出台了《农业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