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3月 |
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一个非常具有特色的现象是在中国的就业人群中存在一支身份独特的从业者,他们被称为“农民工”。在中国现行城乡分治的二元体制下,他们具有农民与工人双重身份。他们中除少数人外,大多是年富力强时外出务工,年老体弱时回乡务农。在城镇务工时期,他们大多既没有稳定的职业,也没有稳定居所。在中国就业队伍中,这一部分就业者人数众多,数以亿计。研究这部分人在非农产业之外的就业状况以及薪资、社会保障等情况,对于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缩小城乡差距,都具有理论与实际意义。本文以重庆作为案例,对农村劳动力在非农产业的就业情况进行分析,从中窥见中国转型期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一般特征。
作为国家重大社科研究项目“生产三要素市场统一构建与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战略实施”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于2010年1~2月组织调研组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选取了重庆市北碚、垫江、巴南、铜梁、开县五个经济社会发展差异性明显的区县进行“重庆农村经济社会调查”问卷调研,组织培训百余名协访员,历时1个多月深入一百多个村庄、对数千家农户进行专项问卷调查。经过问卷的回收整理,合计收回问卷2000余份,其中有效问卷1503份[1]。有效问卷记录了包括五个区县68个村庄共计1503家农户在就业、人力资本水平、户主健康状况、家户农业生产与农村土地利用、农村金融、户主社会保障水平等方面的情况。这篇文章仅就农村劳动力非农产业就业的数据进行分析。
一 农民非农产业就业基本情况
直接获得农村劳动力进城打工情况的微观数据比较困难,在重庆调研中,我们通过对农村户主工作经历的调查间接了解农村劳动力在非农产业的就业情况。在被问及目前是否有工作时[2],共1407位户主做了相应的回答,其中回答目前有工作的638人,占比为43.34%,没有工作的769人,占比为54.66%。有工作的户主的比例并不能够代表农村劳动力在非农产业就业的比例,因为户主的年龄比较大,在我们的样本中,45岁以上的户主占样本总量的60%以上,而45岁以上的户主外出务工的比例比较低。根据这一比例推算,农村劳动力在非农产业就业比例至少在一半以上。
为了了解农民在非农产业从事工作的性质,我们将工作分为9类,依次是:级别较高的政府官员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级别较低的政府官员或者其他行政级别管理人员(包括村长与村支书);一般技术人员、小雇主、杂货店老板、小餐馆老板、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一般工作人员、秘书、中小学教师等;技术人员、个体户或自我雇佣人员;半技术半体力劳动工人、售货员、列车员及其他服务类人员;体力劳动工人、以体力劳动为主的有技术的农民工;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农民工(包括建筑工地与餐馆保姆);种植蔬菜、栽培果树的农民、棉农等;种植粮食的农民。
在回答过去一年有工作经历的638位户主中,有农民工身份,包括“体力劳动工人、以体力劳动为主的有技术的农民工”以及“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农民工(包括建筑工地与餐馆保姆)”的农户户主数量最多,为289户,占比为45%。其中,“体力劳动工人、以体力劳动为主的有技术的农民工”153人,占比为24%;而“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农民工(包括建筑工地与餐馆保姆)”有136人,占比为21%。
可见,农民在非农产业所从事的工作都是最低端职业。如果加上占比例达7.39%的“种植粮食的农民”,从事最低端职业的农民达50%以上。因未把自雇用的家庭农业生产算成工作,因此,“种植粮食的农民”应该是被种植业生产企业雇佣为雇员。
从农户户主所从事行业的种类[3]与工作单位的性质[4]可以进一步看出农民在非农产业所从事职业的低层次特征。在回答有工作的638位户主中有633人回答了其工作行业种类,其中人数最多的是建筑业,213人,占比为33.65%;其次为社会服务业,104人,占比为16.43%;其他从事人数较多的行业还有制造、加工、装配业,84人,占比为13.27%;农林牧渔水利业48人,占比为7.58%。
就工作单位性质来看,在私营企业工作的户主数量最多,为329人,占比为52%;其次是外资企业,227人,占比为36%;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任职的27人;国有企业就业的22人;集体所有制企业就业的18人。可以看出,农村劳动力在公有制经济部门就业的比例还是很低的,绝大部分农村劳动力是在非公有制经济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