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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政府在解决小微企业信贷难题中的作用

    作者:张文彬 出版时间:2012年03月
    摘要:建立和发展小微企业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本文把影响我国小微企业信贷可得性的技术、组织和宏观环境三个层面的因素归结为两类非均衡,论证了政府干预的必要性;从而指出了政府的介入方向:通过积极完善信贷基础设施来解决第一类非均衡,通过调整银行产业组织政策、放松小微金融机构的规制来解决第二类非均衡;提出了政府的补贴应该是在市场化的基础上,对纠正第一类非均衡的各种活动进行补贴。

    一 引言

    对于城镇化相对滞后、城乡二元体制分割较为明显的国家而言,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依靠农民非农就业机会的创造。农民主要的非农就业渠道是由小微企业创造的,这包括了自主创业与专职、兼职工人。因为对于农民而言,自身的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相对欠缺,无论是创业还是“打工”,只能选择进入门槛相对较低的小微企业。因此,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解决就业问题、推进城镇化、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面临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困境。尤其是最近我国部分民营经济发达地区出现了民间借贷利率飙升、民间借贷纠纷增加、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恶化等问题,引发了各方关注。政府在其中该起什么作用呢,这是一个亟待明确的问题。从世界各国小微企业信贷的实践来看,大量的政府干预并没有取得明显的效果,甚至出现了“好心办坏事”的结果,那么是否需要政府介入,政府应该怎么介入,补贴怎么花,这是本文所要分析的问题。

    二 需要政府介入吗

    小微企业信贷可得性的分析通常从三个层面出发:第一个层次是技术层面,银行面对信息不对称的信贷技术选择;第二个层次是组织层面,是银行内部组织结构的选择;第三个层次是宏观环境层面,包括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信贷基础设施、银行产业组织政策以及利率管制政策等(Berger and Udell,2006)。这三个层次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我国小微企业信贷宏观环境不尽如人意,如信贷基础设施有待完善,地方政府偏好于规模经济,银行规模结构不尽合理,银行竞争程度有待提升,所有制歧视严重,利率管制严格。在这一宏观环境下,银行在组织层面倾向于选择多级科层体系,在技术层面倾向基于被动机制的信贷配给,因为基于硬信息的各类可行的交易型信贷技术缺乏必要的实施基础,软信息生产、加工、传递成本很高。同时,多级科层体系的组织结构安排缺乏对生产、传递软信息的主动机制的激励,只能选择被动机制。而长期选择被动机制、实施交易型信贷技术的银行在规模经济效应的作用下不断强化其多层科级体系,并因为缺乏关系型借贷技术经验的积累而更不愿意涉足,从而进一步影响宏观层面的银行规模、产权结构、竞争等政策的导向,并倾向于利率管制。上述三个环节之间相互强化,将形成一个低水平的小微企业银行信贷配给的路径依赖问题。

    我国小微企业银行信贷融资困境在上述三个环节的表现从原因上可以归结为厉以宁(1990)提出的两类经济非均衡。一类是纯粹是因为市场不完善造成的经济非均衡,这主要表现为技术层面的信息不对称与技术选择、组织层面的信息不对称与激励约束机制安排以及宏观层面信贷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另一类是在市场不完善之外、因为体制性因素造成的非均衡,这主要表现为宏观层面的银行业所有权结构偏好、所有制歧视、不合理的利率管制等,这造成了银行在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方面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市场主体,而只将这项业务作为一个政策性的业务、政治性的任务。所以,我国小微企业银行信贷融资困境是两类经济非均衡相互作用的结果。

    在两类非均衡并存的情形下,民间借贷在市场和政府调节之外引入道德调节的作用,充分利用熟人社会中的社会资本作用机制在贷前信息甄别、贷中监督和贷后执行方面的作用,有效提高了小微企业的信贷可得性。以浙江泰隆银行等为代表的民营社区银行充分借鉴民间借贷的运行机制,通过信贷技术创新,在构建垂直型社会资本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紧密社区中的横向社会资本的作用,降低主动机制借贷技术中软信息的生产成本;通过扁平化的组织治理结构,并结合横向监督机制,发挥软信息在小微企业信贷决策中的作用,避免组织内部的代理人问题;依靠弹性的市场化利率定价机制实现商业上的可持续性。但是,信贷技术和组织结构创新都只是针对两类非均衡情形的被动反应。单个民间放贷人、放贷组织或者社区银行,都缺乏足够的激励和能力去完成地方信贷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产品,因此,这实际上是政府在公共产品供应上的缺位恶化了第一类非均衡的影响。而第二类体制因素造成的非均衡对小微企业信贷的抑制作用更不可能依赖于具体的微观经营主体来调整,因为这是政府的不合理介入行为造成的。因此,这些被动性的反应只能部分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