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12月 |
一 2010年中国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情况
民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统计局、林业局、地震局、气象局、保监会、海洋局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部门对2010年全国自然灾害损失情况进行了全面会商和核定。经核定,2010年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4.3亿人次受灾,因灾死亡失踪7844人,紧急转移安置1858.4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3742.6万公顷,其中绝收面积486.3万公顷;倒塌房屋273.3万间,损坏房屋670.1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5339.9亿元。综合判断,2010年是近20年来仅次于2008年的第二个重灾年份,其中青海、甘肃、云南、四川、陕西、吉林、新疆、江西、湖南、贵州等省(自治区)灾情较为严重。从各灾种影响情况看,洪涝(含山体滑坡泥石流)造成的损失最为严重,旱灾次之。从受灾区域情况看,西部地区灾情指标均高于东部地区,主要原因是受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重特大灾害的影响。[1]
2010年,我国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主要有以下八大特点。
第一,灾害频繁,重大自然灾害连发。1~3月,西北、华北、黄淮、江淮24个省份发生严重低温冷冻和雪灾;4月14日青海玉树发生7.1级强烈地震,人员伤亡惨重;5~8月,长江上游干流、汉江支流、鄱阳湖、吉林第二松花江、辽宁浑江等多条河流发生超历史纪录洪水,灾害损失巨大;8月8日甘肃舟曲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为严重的山洪泥石流灾害;9月,台风“凡亚比”重创广东,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10月,海南接连遭受两次严重暴雨洪涝灾害,台风“鲇鱼”登陆福建并造成严重影响;11~12月,东北、内蒙古以及浙江、安徽、江西、湖南等地遭受低温寒潮和大雪袭击。
第二,灾害种类多,极端天气事件频发。2010年年初新疆和内蒙古部分地区低温和降雪量超历史极值;7月中旬至8月底,全国大部分地区普遍出现历史同期罕见的极端高温;西南地区出现近60年来最严重干旱;入汛较常年提前2个月,多个地方降雨量突破当地历史纪录,其中,甘肃舟曲、福建泰宁、陕西安康、吉林永吉、辽宁宽甸等地短时降雨量突破有水文记录以来的最大值,甘肃河西走廊、内蒙古西部、重庆、江西等地出现了历史罕见的强对流天气;12月中旬,南方地区出现大范围强雨雪天气,湖南、江西、浙江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平均降水量是历年同期区域平均降水量的10倍,为1961年以来最大值。
第三,洪水、旱灾、地震和地质灾害影响突出。大江大河干流除海河外均发生了超警洪水,20多条主要河流发生了超历史纪录的特大洪水。2010年是我国近60年来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一年,甘肃舟曲、贵州关岭、云南巧家、贡山4次地质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年初西南五省发生特大秋冬春连旱,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受旱程度深、损失严重。4级以上地震发生次数明显高于常年均值,全年地震灾害造成损失等数量均为近10年来的第二位,仅低于2008年。
第四,点多面广,重复受灾区域大。全国一半以上受灾县发生两种以上自然灾害,超过20%的受灾县发生三种以上的自然灾害。西南5省(自治区、直辖市)先旱后涝,有97%的受旱县(区、市)入汛后再次遭受山洪泥石流灾害,四川、甘肃、陕西三省汶川地震极重和重灾区中96%的县(区、市)遭受严重山洪泥石流灾害。
第五,人员伤亡多,灾害损失重。与近20年均值相比,受灾人口高出10.7%,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高出近1倍,直接经济损失高出1.2倍。综合比较历年灾情指标,2010年是近20年来仅次于2008年的第二个重灾年份。
第六,城市受灾严重,经济社会影响程度深。2010年年初北方地区大范围的寒潮冰雪灾害给城市运行、居民生活、公路运输、民航运营带来了严重影响;西南地区特大旱灾造成大量城市居民饮水困难,许多城市采取分片限时限量供水,部分厂矿停工;青海玉树地震摧毁了州、县两级政府所在地结古镇几乎所有房屋、基础设施;汛期全国有9个省会城市、53个地级城市,近200个县级城镇受淹进水;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造成舟曲县城部分主城区被掩埋,形成的堰塞湖导致舟曲县城近半数区域被淹,被淹时间超过20天。
第七,贫困地区受灾面广,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难度大。中西部贫困地区受灾严重,其中江西、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10省(自治区)受灾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绝收面积、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