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12月 |
2010年既是“十一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启动“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重要节点,充满挑战和机遇。聚焦2010年,江苏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治本之策,围绕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阳光政府,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 江苏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做法
1.全面正确履行职能,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江苏省政府努力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努力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江苏行政体制改革有效保障了江苏社会经济发展。全省综合实力在全国名列前茅。江苏以占全国1.1%的土地、5.8%的人口,创造了全国10%以上的地区生产总值。人居环境得到改善,现有国家生态市5个,占全国的2/3,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1个,占全国的1/4;国家园林城市15个,占全国的1/8,扬州、南京、张家港荣获联合国人居奖。全省所有建制村都已实现“七通”等。
2010年,江苏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全省一般预算收入4079.86亿元,同比增长26.4%;一般预算支出4843.84亿元,同比增长18.6%。2010年预算收入实现持续增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改善民生方面的投入大幅增加,各项重点支出得到保障。一是大幅度提高了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2010年省级以上财政对各市、县的各类转移支付补助达961.4亿元,比上年增加188.2亿元,增长24.3%。分区域看,对苏北地区转移支付507.9亿元,占52.8%;苏中地区194.0亿元,占20.2%;苏南地区259.4亿元,占27.0%。省财政对市、县转移支付不断增长,有力地推进了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提高了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有效引导市、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坚定不移地把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为民聚财理财的最终目的,使发展成效体现到改善民生上来。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同比增长18.6%。教育、科学技术、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分别增长25.6%、25.5%、21.4%、20.5%、18.8%,民生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2.优化体制结构,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不断深入
努力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大部制”改革提升政府效能。
2010年江苏省省级和13个省辖市大部门制机构改革全部完成。优化、责任和效率成为江苏“大部门制”改革的三大亮点。通过对职能相同或相近机构的归并,实现政府运行高效和组织结构优化,办事效率大幅提高。江苏省政府各部门共取消、下放、转移行政管理事项50项之多,加强宏观调控、住房保障、促进就业、食品安全监管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职责80余项,调整部门职责90余项。比如,机构改革中重点考虑了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安全监管,明确食品生产由质监部门负责,销售流通由工商部门负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大部门制不是简单地“合并同类项”,而是在精简机构的同时提高效率。在提高效率的同时,江苏政府机构改革着眼民生,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苏州市最典型的例子是设立了苏州市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办公室,改变了原先整个太湖流域水体治理多头管理的局面,对全面改善太湖河流和湖体水质发挥了重要作用。
(2)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2007年,江苏省出台《省政府关于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标志着江苏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2008年又下发《关于调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重新划分了省与市县之间地方共享税的分享范围与比例,使县级政府有了更多的税收支配权。同时通过改革财政体制,建立省与市、省与县直接联系的财政体制、财政预决算制度、财政往来制度。通过完善制度保障,严格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省级财政调节作用。
通过开展上述工作,直管县改革初见成效。一是江苏县级财政留成比例有所增加,县级财政收支快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