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2年07月 |
当前网络舆论的高发现象,除了与网络技术的发展、中国网民数量的不断激增等因素有关外,更与社会转型期中国的宏观环境有很大的依存关系[1]。研究网络舆论,就必须考虑其所处环境、时代的影响。本研究目的即在于实证考量社会转型风险与网络舆论之间的关系,从社会结构层面剖析网络舆论发生机制,以期能够发现网络舆论形成规律。
我国学者对网络舆论概念还存在广义网络舆论和狭义网络舆论之辩。本文认为,“网络舆论是在互联网上传播的公众对某一焦点所表现出的有一定影响力的、带倾向性的意见或言论”。[2]简单地说,网络舆论就是网络舆论主体(网民)通过互联网表达的社会舆论。[3]
本研究提出如下研究假设:我国网络舆论的形成受到社会转型的直接作用和影响,网络舆论是社会转型风险在网络虚拟社会中的一种镜像和释放,社会转型风险越大,则发生的重大网络舆论事件数越多。
一 研究设计
本文采用实证研究方法探究社会转型风险对网络舆论的影响。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发布的各种统计年鉴获得相关社会转型风险指标的年度数据,采用相关分析作为主要的数据统计方法。
1998年1月的“克林顿拉链门”事件被认为是我国最早的网络舆论事件,自那时起,中国网络舆论逐渐活跃起来[4]。而社会风险指标数据,如失业率等的数据统计结果大都还停留在2009年,因此,本研究所选择的时间跨度从1998年到2009年。研究涉及两大变量:网络舆论变量和社会转型风险。网络舆论变化趋势通过每年的重大网络舆论事件数来衡量,借鉴钟瑛、余秀才在《1998~2009重大网络舆论事件及其传播特征探析》一文中的网络舆论事件筛选标准和数据。社会转型风险的测量借鉴了胡鞍钢[5]和宋林飞1995年[6]和1999年[7]的指标体系。本文在宋林飞指标体系基础上,根据数据的可操作化,对部分指标进行修改,最终的社会风险指标包含四个领域、13个指标体系(见表1)。表2为胡鞍钢社会转型风险指标体系。
表1 调整后的宋林飞社会转型风险指标体系
续表
表2 胡鞍钢社会转型风险指标体系
二 数据分析
(一)经济领域风险与网络舆论
将测量经济领域风险的指标与重大网络舆论事件数作相关分析(见表3),发现除了CPI、失业率与网络舆论之间没有显著相关关系外,经济领域其他的风险指标与网络舆论之间均存在显著性的正向相关关系。贫困发生率、基尼系数、城乡收入差距与网络舆论事件数的相关系数皆在0.8~0.923之间,说明贫困发生率越高、基尼系数越高、城乡收入差距越大,则发生的最大网络舆论事件数越多。
表3 经济领域风险与网络舆论的相关关系
失业率和CPI与网络舆论呈现中度相关,但未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为了更好地看出失业率与网络舆论事件数之间的关系,本文绘制二者的折线图观看各自的变动趋势(见图1)。我们可以发现,失业率的两大拐点(2003年和2007年)也是网络舆论事件数的两大拐点,两者的变动规律具有一定的一致性。同样,CPI与网络舆论事件数升降的变动趋势具有一定的关联性。
整体上来说,经济领域风险越大,则重大网络舆论事件数越多。
图1 网络舆论事件数、失业率、CPI三者折线情况
(二)政治领域风险与网络舆论
为了探讨政治风险指标与网络舆论的相关关系,本文从《中国法律年鉴》中收集了1999~2009年检察院的相关数据(见表4)。其中,检察院受案数=贪污贿赂受案数+渎职侵权受案数;检察院大案数=贪污贿赂大案数+渎职侵权大案数。
表4 政治领域风险指标与网络舆论的相关关系
年鉴数据显示,自1998年以来,检察院受案数、贪污贿赂受案数、渎职侵权受案数呈现下降趋势,而大案数呈现上升趋势。与网络舆论事件数的相关分析显示,检察院受案数、贪污贿赂受案数、渎职侵权受案数与网络舆论事件数呈现负相关,检察院大案数、贪污贿赂大案数、渎职侵权大案数与网络舆论事件数呈正相关,但只有检察院受案数、贪污贿赂受案数、渎职侵权大案数通过了显著性水平检验。这说明检察院受案数越多,则网络舆论事件数越少;受理的贪污贿赂受案数越多,则网络舆论事件数越少;渎职侵权大案数越多,则网络舆论事件数越多。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反差呢?
相比普通案件,渎职侵权大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