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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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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面对灾害与污染:企业的社会责任及其他

    作者:李楯 出版时间:2011年04月
    摘要:诸多的灾害日益被名以“气候异常”的表现,联系到国家层面的环境政策,不得不考虑人类与生态的关系及生态承载力问题。企业社会责任中很重要的部分是企业的环境责任,但在中国,企业的表现不尽如人意。在独特的中国转型中,社会能否重构,以作为市场失灵、政府失灵时的一种制衡,以促使面对环境难题所需的“以人为本”等新的政治思维和应对方法的形成,是至关重要的。
    Abstract:

    Disasters are being labeled as the reflection of “climate anomaly.” National environmental policies must take into accoun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and nature,as well as the ecological carrying capacity. As for corporations,environmental responsibility is an integral part of their social responsibilities. However,Chinese corporations perform,at best,inadequately in this respect. As a check-and-balance mechanism to the possible failure of the market and the government,social reconstruction is critical to the transformation of China so as to formulate human-oriented policies and measures to cope with environment problems.

    一 生态、气候与灾害[5]

    在中国,2010年,公众感到与气候变化相关联的灾害正迫近自己的生活,摆在我们面前,无法回避的问题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是否真的正发生着可能影响我们自己和后代的生存或者是生存方式的变化?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能够承载或容纳人类多大数量的、怎么样的生存和发展?人类在多大程度上有可能改变自己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以使之更有利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1.灾害与“异常”

    在中国,官方或者是主流媒体在这一年中发布了大量信息告诉人们:灾害来了,灾害正在不断地侵袭我们的生活。

    灾害,在这里指的是:旱灾、洪涝、低温冷冻和雪灾及冻雨、高温、风雹、大风和沙尘暴、台风、地震、海啸、火山爆发、地陷、山体滑坡、泥石流、森林、草原非人为的火灾、植物(农作物)病虫害等在以往被称为“自然灾害”的灾害;由人类行为(包括环境事故)与前述“自然灾害”共同造成的或者是交互影响、诱导发生的灾害;完全由人类行为(包括环境事故)造成的生态环境灾害。

    这里,尤须使人关注的是:第一,作为一般的“自然灾害”,即使在人类文明社会数千年历史中本是“自然”地发生着的,但百余年来——或者是两三百年来——由于人类生存和活动领域的扩张及人类对生态环境的改造,使“自然”的灾害对人类自身生存的危害越来越大;第二,几十年来——或者是百年来——原本是作为“自然”的“常态”的灾害,是否真的已经明显地出现了“异常”。

    我们注意到:在2010年,国家领导人讲话和官方报告中不断出现“气候异常”、[1]“极端天气事件频繁出现”、“气候条件极端异常,自然灾害形势极其严峻”[2]的说法。其实,在此前,在已经过去的十余年间,“气候异常,极端天气事件频繁”[3]和“由于气候异常……中国长江流域和东北一些地方遭受严重洪灾”[4]的说法就已经出现了。2010年,这种说法在传媒关于灾害的具体报道中不断被强调。

    2.低温冷冻和雪灾及冻雨

    低温冷冻和雪灾及冻雨作为灾害,自2009年11月至2010年4月影响中国。

    官方的报道是:2009年11月,全国平均气温1.2℃,比常年同期(2.1℃)偏低0.9℃,为1982年以来同期最低值。青藏高原大部气温一般偏高1~4℃;中部大部地区气温偏低1~2℃,其中华北、黄淮、江淮大部、江汉、江南西部、东北大部及内蒙古中部等地偏低2~4℃。全国降水量为24.2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6.2毫米。西北大部、华北大部、黄淮大部、江淮、江南中东部、华南中东部等地降水偏多0.5~2倍,局部地区偏多2倍以上,西南东南部、华南西部和南部等地偏少5~8成。河北、河南、山西等省部分地区最大雪深突破历史纪录,安徽中南部和江苏西南部的局部地区降大到暴雪,安徽南部、江西北部、湖南中部局部地区出现冻雨。12月,西藏中北部和西部、青海南部、新疆西南部等地气温较常年偏高2~4℃;华北北部和中西部、新疆北部等地气温偏低1~2℃,其中,东北大部及内蒙古中东部等地偏低2~4℃。黑龙江五大连池最低气温为-42.6℃,突破历史极值。至2010年1月,华北、西北、长江中下游、西南发生大范围雨雪灾害:华北大部降水量远超常年同期。2月,4次大范围雨雪过程,其中新疆西北部大雪,部分地区暴雪,塔城地区乌苏市积雪厚度达55厘米,创1953年以来新高。

    低温冷冻、雪灾和冻雨造成渤海、黄海冰情加重(渤海过半面积为海冰覆盖),多条高速公路阻塞,车辆、人员滞留,蔬菜等价格上涨;而一些地方气温异常回升,又引发融雪性洪水,冲毁路面、农田,致北京、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8个省份受灾,2009年11月、12月,2010年1月、2月、3月、4月受灾人数分别为328.4万人、35.1万人、709.4万人、124.1万人、665万人、1232万人,55人死亡,36.17万公顷农作物绝收,直接经济损失225.1亿元。

    3.旱灾

    2009~2010年,旱灾波及河北、山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等13个省份。2010年4月官方报道:干旱造成8640.3万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695.6万公顷,绝收161.1万公顷;有1998.3万人、1538.8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28.1亿元,占当月全国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