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07年01月 |
改革开放以来,辽宁经济迅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得到普遍改善,始于2003年的城乡统筹发展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更为辽宁经济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然而,在城乡居民收入总体水平提高的同时,辽宁省居民的收入差距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城乡之间以及城市和农村内部逐步拉大,进入20世纪90年代这种趋势进一步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经济的转轨的关键时期,巨大收入差距不但会损害社会公平、降低经济效益,而且还将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长期发展下去必将会危及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为此,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逐步扭转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基本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普遍增加家庭财产,使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根据党的这一目标,构建和谐的辽宁,就应该在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缩小收入差距。
一 辽宁省居民收入现状
随着国民经济较快增长,辽宁城乡居民收入一直保持了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全省的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物质文化生活得到进一步改善。但还应看到,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也出现了不和谐的现象,如贫富差距拉大、社会保障缺位等相继出现或加重。
1.城乡居民收入提高、差距拉大
截至2006年9月末,1至9月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分别达到创纪录的7587.01元、3084.15元。与2005年同期相比,收入水平分别提高了1.4倍、1.2倍。然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飞速提高并没有改变辽宁省城乡二元收入分配格局的状况,2000~2005年的6年间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从原来的2.28倍上升到2005年的2.47倍(见图1),经济的持续发展并没有改变辽宁省的二元社会格局,其中,农民增收缓慢是造成这种格局的重要原因。
图1 2000~2005年辽宁省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纯收入)对照
此外,通过将辽宁省城乡居民收入分别与全国的收入水平进行对比分析,我们还会发现,辽宁省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始终低于全国水平(见图2),而辽宁省的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却一直高于全国水平。图3说明了辽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全国平均水平为1)呈现递减趋势。根据计算,1978~1984年这一比例都在1.37∶1以上,1983年达到最高为1.46∶1,在此之后这一比例开始下降,截至2005年这个比值已经下降为1.13∶1。另外,通过对2006年1~9月份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与辽宁省同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较发现,这一比率已经降至1.10∶1。与此同时,辽宁农民居民收入与高收入省区农民收入的绝对数差距不断扩大。
图2 2000~2005年辽宁与全国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图3 2000~2005年辽宁与全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
2.城镇居民收入来源多样化,各阶层的收入来源各有侧重
(1)城镇居民收入来源日趋多样化,收入构成变化较大
近年来,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来源日益多元化,收入构成发生了较大变化,虽然工薪收入仍为主体,但来自经营性净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比重逐年增加。(见图4)
图4 2000~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构成变化
2000~2005年,工薪收入所占比重从68.50%下降到62.04%,经营性净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比重分别从2.45%、28.07%上升到4.94%、32.04%,分别上升了2.49、3.97个百分点。
(2)不同收入阶层的收入分布显示出各阶层收入的主要来源各有侧重
①中间收入群体来自工薪收入的比重较大。2005年,中间收入群体(包括较低收入户、中间收入户、较高收入户)工资性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例较高,其中较高收入户比率为65.43%,明显高于其他群体。从表1可以看出,低收入群体工资性收入在其人均总收入中所占的比率较低。2005年最低收入户有59.59%的收入来自工薪收入,比较高收入户低5.44个百分点。
表1 辽宁省2005年城镇居民不同收入户人均总收入构成
②低收入群体较多依靠转移性收入补充生活。表1表明,低收入群体也是工资性收入较低的群体。因此,低收入群体往往需要其他收入来源补充生活。2005年转移性收入占到最低收入群体所得收入的比例已经达到34.08%,高于其他收入群体。这说明转移性收入已经成为低收入群体维持生计的重要收入来源。
③高收入群体来自财产性收入的比重比其他收入群体高。高收入群体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