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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辽宁省劳动就业形势分析及2007年走势展望

    作者:许晓晴 刘晓南 出版时间:2007年01月
    摘要:2006年,辽宁省委、省政府继续将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的位置,将其作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辽宁省各级政府工作的基本目标和优先目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完善就业扶持政策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06年,辽宁省委、省政府继续将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的位置,将其作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辽宁省各级政府工作的基本目标和优先目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完善就业扶持政策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 2006年辽宁省劳动就业形势基本分析

    1.劳动就业成果显著

    2006年辽宁省将全力扩大就业再就业作为省委、省政府重点实施的十大民生工程之一,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了就业工作目标责任状,并实行通报发布制度,定期通报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全省就业再就业形势。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的重视和共同努力下,到2006年10月底,全省实名制就业115.6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0.5%;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12.2万人,完成计划的97.9%;实名制培训下岗失业人员30万人,完成计划的120%;扶持创业带头人7411人,带动了58552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就业再就业。帮助3.3万户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了就业再就业,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的工作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继续保持下降的趋势,截止2006年10月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维持在5.1%。此外,安排进城务工农民25.3万人,完成计划的126.5%(见图1)。

    图1 辽宁省城镇登记失业率变化

    2006年,辽宁省不断加大再就业扶持资金的筹集力度,完善支出项目,再就业扶持资金支出规模大幅度增长,1~10月全省累计筹集再就业扶持资金153569万元,使用120342万元。同时为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减免税费46972万元;为9551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贷款26914万元;完成普惠制培训45.7万人,其中实名制培训下岗失业人员30万人、进城务工农民15.7万人。安置1.8万棚户区回迁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占回迁下岗失业人员总数的84.4%。

    2.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加强

    2006年是辽宁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年,2006年4月12日,辽宁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明确了全省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目标、建设标准、服务对象和进度要求,要求到2006年底,全省建成不同层次、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运转协调、能够满足劳动力就业需要的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其中,市一级要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市内城区要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郊区、县要达到500平方米以上,街道要有固定的公共就业服务场所;沈阳、大连、鞍山市本级要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市内城区要达到1500平方米以上。截至10月末,已有11个市达到了规定标准,市内城区已有15个区达标,县(区)已有21个达标。市县两级政府积极筹措资金、抓紧立项、组织实施。到10月底全省已全部完成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更名和服务标识、标牌的统一。随着机构更名和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能力,推动公共就业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进程。

    3.以创业促就业成效显著

    2006年初,省政府提出在全省开展全面创业活动,以创业促就业,全年扶持创业带头人5000名,带动3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此,提出了如下创业扶持政策:一是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对培训机构培养创业带头人,根据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培训计划,采取按培训专业高限标准计算培训补贴。二是对创业项目推介机构给予补贴。推介的项目被创业带头人采纳并付诸实施,财政部门按每吸纳一名离岗失业人员200元的标准,对项目推介机构给予一次性补贴。三是取消创业带头人小额贷款的反担保手续。对被认定为创业带头人小额贷款项目的,在推荐单位提供相关培训证明、信用保证、承诺与担保机构共同实施保后管理的基础上,取消反担保,担保机构可直接办理担保手续。四是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带头人创办企业吸纳离岗失业人员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对缴纳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费企业承担部分,财政部门三年内按实际缴费数额给予全额补贴。五是实行“挂牌”保护。为创业带头人发放创业扶持单位牌匾,实行挂牌保护。除国家和省政府有明确规定的,各执法部门不得随意到创业带头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