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5月 |
一 2009年深圳市环境保护的主要进展
2009年是深圳环境保护事业发展30周年,更是大改革、大发展之年。一方面,“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城市”作为深圳新一轮改革的六大重点之一,写入深圳新时期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深圳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正式成为深圳市未来发展的战略重点;另一方面,原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在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中升格为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成为负责全市人居环境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定位为归口联系市住房与建设局、水务局和气象局的大部门和决策机构,深圳环境保护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逐步从传统环境保护迈进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的新阶段。
(一)传统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推进
1.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展开
深圳市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新一轮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内容,在《深圳市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方案〉》、《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及其三年实施方案等文件中予以明确,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清晰的指导。生态文明细胞工程建设进展迅速,各层次的生态示范创建活动继续深入,福田区生态区创建通过了国家现场考核,罗湖区、南山区生态区创建通过了省考核验收,全市“绿色社区”已达305个、“生态街道”达49个。开展了以“建生态城市、圆绿色梦想”为主题的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环保演出季、青少年环保节、市民环保奖评选等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环保实绩考核逐步深入,首创性地开展了生态资源测算考核。
2.污染减排任务顺利完成
通过以下三大措施,一是依托治污保洁平台,全面推进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将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列入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市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施工实施现场跟踪、督察和协调;二是坚持以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全面推进以总部经济为主体、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现代服务业为基础、文化产业为新增长点的经济架构建设,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通过现货天然气采购、出台《深圳市地方燃油(气)机组发电补贴管理暂行办法》,有效解决燃气电厂的后顾之忧;三是强化监管减排措施,建立了“一厂一策”的监管措施和污染源达标管理台账,对企业实行A、B、C分类管理,建设移动执法系统并应用于市环境监察部门,2009年度深圳市COD和SO2排放量分别较2008年减排0.48万吨和0.29万吨,超额完成减排任务。
3.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
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建成南山二级污水处理厂等16项工程,建成污水管道200公里,建成排水达标小区380个。在饮用水源保护方面,完成石岩水库支流上屋水截污工程和深圳水库大望溢流管建设,对石岩水库环库截污工程、西丽水库前置库工程建设、9座水库水源涵养林建设和8座主要水库实施隔离管理。在大气污染控制方面,妈湾电厂完成1号机组低氮燃烧器改造工作;完成140家加油站、1座储油库及135辆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改造,每年可削减油气污染物排放1.2万吨;环保、公安交警、交通、城管、建设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建筑施工工地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在噪声污染控制方面,加强源头控制,推进全过程管理,实行夜间施工提前公告制度,严格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全面推进建筑施工环境监理制度;指导施工单位提高防噪降噪水平,组织召开轨道交通施工噪声现场管理先进经验交流会,推广先进的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在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方面,新建成的粪渣无害化处理厂已完成初验,新建卫生处理厂完成主体土建工程,下坪场完成填埋区F3单元工程建设,污泥固化处理项目已投产使用;实现危险废物从源头到末端处置的电子化全过程监管,在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开展医疗废物RFID应用试点;开展垃圾运输车辆整治;完善餐厨垃圾收运信息系统建设,南山循环经济产业园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主体设备安装完毕,即将试运行,罗湖区餐厨垃圾收运工作已开始启动。
4.管理能力不断增强
地方法规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对深圳市近十年环境保护的实践和立法成果进行了集中总结、提炼和升华,为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和规范指引,该条例明确政府的环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