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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以来中国农民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

    作者:李猛 出版时间:2011年05月
    摘要:

    2001年以来,随着村民自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蓬勃发展,农民政治参与已经成为中国公民政治参与和民主发展的重要环节。一方面,村民自治制度的不断完善,为农民政治参与提供了制度化的参与渠道,为培养农民政治参与意识、提升参与能力提供了实践平台。另一方面,农民作为直接利益相关者,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的表达政策偏好、维护合法利益、参与公共物品供给等一系列活动,为推动农民政治参与方式的多样化、参与渠道的制度化、参与程度的深化以及参与结果的建设性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农民的政治参与可以划分为民主选举中的政治参与、民主决策中的政治参与、民主管理中的政治参与以及民主监督中的政治参与、政策参与、维权参与和合作参与。民主选举尤其是农民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参与,是农民政治参与的主要形式,在本书中已安排一章作专门讨论,本报告依据现有的统计数据和问卷调查数据等,重点分析农民依托村民自治组织,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的参与情况。

    2001年以来,随着村民自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蓬勃发展,农民政治参与已经成为中国公民政治参与和民主发展的重要环节。一方面,村民自治制度的不断完善,为农民政治参与提供了制度化的参与渠道,为培养农民政治参与意识、提升参与能力提供了实践平台。另一方面,农民作为直接利益相关者,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的表达政策偏好、维护合法利益、参与公共物品供给等一系列活动,为推动农民政治参与方式的多样化、参与渠道的制度化、参与程度的深化以及参与结果的建设性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农民的政治参与可以划分为民主选举中的政治参与、民主决策中的政治参与、民主管理中的政治参与以及民主监督中的政治参与、政策参与、维权参与和合作参与。民主选举尤其是农民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参与,是农民政治参与的主要形式,在本书中已安排一章作专门讨论,本报告依据现有的统计数据和问卷调查数据等,重点分析农民依托村民自治组织,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的参与情况。

    一 农民的政治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

    政治参与对参与主体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有着较高的要求。参与主体不仅需要对参与方式、参与程序、相关法律等有较清晰的了解,还需要有强烈的参与意愿、相关的背景知识、充足的参与资源(如金钱、时间、人际关系等)和承担参与风险的能力。2001年以来的各种问卷调查,为了解中国农民的政治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提供了一些重要的数据。

    (一)农民的生活满意度和职业满意度

    农民的生活满意度与这一群体的政治参与意愿有着密切的相关性。北京大学中国国情研究中心2008年的“中国公民意识调查”显示,[1]农林牧副渔水利业人员对于生活的满意度与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以及无业人员同处于较低地位,农林牧副渔水利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以及无业人员的幸福感较低。中国人民大学2003~2008年的“综合社会调查”显示,[2]70%的农民认为自己属于社会的中下层和下层,22.8%的农民认为自己处于社会中层,认为自己处于上层的农民仅有0.3%;农民对自己家庭在社会中的地位,43.5%选择下层,27.3%选择中下层,25.8%选择中层。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的调查显示,有31.7%的农业劳动者认为自己的生活没有得到改善,22.1%的人认为生活水平下降,并且有相当比例的人认为自己的生活水平在未来五年不会得到实质性的提升。[3]从以上三个调查可以发现,农民对自己和家庭所处的社会地位有着较为真实和现实的认知,其生活和职业的满意度相对较低。

    (二)农民对民主、法治和公民权利及保障的认知

    对国家民主、法治以及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认知,是农民规则性、建设性政治参与的基础。

    从对民主的理解看,根据北京大学中国国情研究中心2008年的“中国公民意识调查”的数据,农林牧副渔水利业人员对国家民主程度的评价在各群体中是最高的。

    从对法律的了解看,北京大学中国国情研究中心2008年的“中国公民意识调查”显示,农业户口受访人的法律意识平均得分是1.5分,非农业户口受访人的平均得分是2.6分,平均分是1.8分,农业户口受访人的法律意识相对较弱;农业户口组的法律知识水平平均分是-0.8分,非农业户口组的平均分是0.9分,整体平均值是-0.2分,农业户口组法律知识水平也明显偏低。中国政法大学2003~2005年的“中国公民人文素质现状调查”显示,农民的法律常识得分为3.5分,与得分最高的公务员有1.8分的差距。[4]吴潜涛2005年主持的“当代中国公民道德状况调查”显示,[5]农民受法律政策、乡规民约的约束最大,在所有受访人群中比例最高,达到了76.71%。

    从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认知看,北京大学中国国情研究中心2008年的“中国公民意识调查”显示,农业户口组最少回答出一条公民权利的受访人比例是24.9%,远低于非农业户口组的51.2%;对公民义务的了解情况是农业户口组19.2%,非农业户口组41.5%;对公民权利保障的满意度,农业户口组平均分是4.9分,非农业户口组是3.8分,整体平均分是4.5分,农业户口组对公民权利保障的满意度相对较高。中国政法大学2003~2005年的“中国公民人文素质现状调查”显示,农民对“以人为本”的理解、对理想的态度、对信念的态度、对共产主义的态度的得分,在所有调查人群中都处于较低甚至是最